庄河市喜获中国“文学之乡”称号

时事   2024-09-30 20:57   辽宁  
9月26日
经中华文学基金会批复
庄河市被授予
中国“文学之乡”称号
这是继2023年8月
庄河市被授予辽宁省“文学之乡”称号
之后的又一殊荣



中国“文学之乡”是在中国作家协会的领导下,由中华文学基金会具体实施的文学公益项目。“文学之乡”项目旨在通过文学品牌创建,进一步繁荣当地文学创作、普及文学知识、鼓励和扶持基层文学事业建设、培养文学新人,同时起到“标杆”示范作用,激励其它地区的文学发展。


根据中华文学基金会“文学之乡”命名标准和条件,经庄河市申请,辽宁省作家协会推荐,中华文学基金会考察评估,中华文学基金会考察评价认为:庄河市历史底蕴深厚、文学风貌具地域特色,文学组织工作有力,文学活动开展广泛,能依托文学平台、创作基地、文学服务驿站的建立,积极开展服务引导和文学惠民工作,市委市政府重视文学事业,在加强文学生态建设和拓展文学赋能新途径上卓有成效,符合“文学之乡”称号授牌标准。


自2011年始,中华文学基金会已授予宁夏西吉县、浙江桐乡、山东栖霞、江苏苏州市吴中区、安徽宿州、云南昭通、甘肃临潭、江苏兴化、四川苍溪县、江苏海安、四川渠县、安徽六安市叶集区、四川广元、湖南益阳、江苏沛县、江苏高邮、安徽桐城等17个地区“文学之乡”称号,并指导这些地区开展了一系列的文学创建活动,促成了一批文学新人、一批文学佳作、一系列文学平台及文学品牌的涌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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