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云南省第二十一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以下简称医互活动)已经正式开始啦!集中参加时间为从2024年11月4日起至2025年1月20日。为避免漏参,请大家及时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参互申请。
如何参加医互活动?那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本期活动的主要内容吧!
参互要求
(一)互助对象
1.参加云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同时参加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
2.参加云南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16至60周岁的工会会员。参加活动时不是工会会员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农民工按照先入会后参互的方式办理。
3.参加云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同时参加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且参加了上一期云南省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退休人员。
互助对象按规定缴纳互助金,由其所在基层工会统一组织参加医互活动。医互活动不接受个人单独参加。
参互人员中在职职工(含参加云南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工会会员)不得少于本单位工会会员总数的60%,职工总数小于等于10人的,必须100%参互。
(二)凡连续参加第十八期、第十九期、第二十期医互活动未获得补助的人员,在继续参加第二十一期医互活动时给予一份重大意外伤害保障,因遭受重大意外伤害导致伤残的可按照《云南省职工医疗互助活动重大意外伤害致残保障项目实施办法(试行)》(云医互〔2021〕3号)办理。
(三)第二十一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互助保障期限为一年,起止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补助办理时限为2025年3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组织领导和时限划分
(一)集中宣传动员
(2024年11月4日—2024年12月20日)
主要任务:
各基层工会于集中时段内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媒体和载体开展宣传动员,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工作人员培训,办理参互登记,做好集中参互信息录入准备工作。
( 二)集中办理参互
(2024年12月20日—2025年1月20日)
主要任务:
1. 完成补助办理。2024年度补助申请办理于2024年12月15日24:00截止,届时补助申请功能关闭,重开时间为2025年2月10日。
2. 办理集中参互。医互活动管理系统参互功能于2024年12月20日上午10时开启至2025年1月20日18时关闭,各基层工会于集中参互时段内容完成本单位参互人员信息录入、确认等相关工作。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互助金收缴
(一)参互人员名册填报
1.为提高参互人员信息的精准度,第二十一期参互人员名册必须使用参互系统进行填报,参互系统于2024年12月20日启用,2025年1月20日关闭。基层工会需认真核对校验本单位参互人员信息,确保人员信息准确,交款金额、参互人数相符。参互功能关闭后,参互数据一经确认,不作修改。
2.基层工会需将参互单位申请表(加盖本单位公章),于2025年3月1日前报至思茅区职工服务中心(茶苑路4号)。
(二)互助金上缴时限
互助金应统一由各基层工会收齐,于2025年1月20日18时前(与医互活动管理系统参互功能关闭时间一致)汇入思茅区总工会指定的专用账户,不得由个人直接汇款至思茅区总工会、普洱市总工会或省医互中心。各基层工会上交的互助金金额,应与第二十一期参互系统中的应缴金额相一致。
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基层工会必须加强对活动组织宣传发动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强化工会品牌意识,充分利用工会资源,协调用好党委政府和社会资源,压实组织宣传发动责任,形成组织宣传发动合力。坚持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必须由基层工会组织的原则,坚持参加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必须首先成立工会组织。加强参互组织及人员与工会组织会员实名制数据进行比对。
(二)坚持多措并举,扩大宣传覆盖。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线上和线下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宣传栏、报纸、广电网络、 QQ 、微信及各基层工会门户网站和公众号等载体,通过播放公益宣传片、短视频,制作公益宣传短信,发放宣传材料、悬挂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形成立体全时空宣传氛围,进一步激发职工群众互助互济热情,增强健康保障意识,取得宣传实效,确保宣传发动工作覆盖到全区广大职工,最大限度扩大宣传覆盖面,做到家喻户晓,最大限度把符合条件的职工组织到活动中来。
(三)突出特色亮点,做好重点群众宣传。着力宣传中华民族助人为乐优秀传统文化和工人阶级互助互济精神,宣传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无病我帮人,有病人帮我”宗旨理念,宣传第二十一期活动实施办法明确的相关政策,加强典型补助案例宣传和身边典型事例宣传,宣传活动在切实减轻职工医疗负担方面发挥的重大作用。要在普遍性宣传的基础上,加强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和农民工群体的宣传发动,最大限度把这一群体组织到活动中来;要有针对性地做好新建工会的组织宣传培训工作;要深入细致做好退休人员群体续互宣传工作,要专人负责,做到符合续互条件的一人不漏,宣传到位,组织进来。
(四)严格程序条件,把握政策要求。坚持工会会员是参加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必要条件,坚持先入会后参加活动。落实好建档立卡困难职工互助金可以由工会承担、基层工会可以用工会经费给予参互职工补贴的规定,落实好鼓励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和农民工参互补贴政策,有条件的基层工会也可以结合实际给予适当的补贴。对不符合第二十一期参互条件的人员,各工会代办员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特殊情况及时向上级反映。做好“从第 22期(2026年)活动起,年龄满 55周岁(含) 以上人员参加医互活动,须为参加了上一期医互活动的人员,如属于省外新调入的在职职工,须提供书面证明材料方可办理”政策宣传,认真做好 2025年政策过渡期工作。
工作和纪律要求
(一)工作要求
1. 第二十一期活动参互人员必须通过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管 理系统进行填报。各基层工会要认真负责组织实施好本单位的参互工作,确保各工会代办员正确使用第二十一期医互系统参互功能。
2.为提高参互人员信息精准度,基层工会需认真核对校验本单位参互人员信息,确保人员信息(重点是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准确,交款金额、参互人数相符。参互功能关闭后,参互数据一经确认,将不能修改。
3.基层单位需报送参互单位申请表(加盖本单位公章),由代办点留存备查。
(二)纪律要求
1.严格落实统一组织要求。 医互活动不接受个人单独参加,必须由基层工会统一组织参互。新增参互单位必须建立工会组织,须上传工会法人资格证或者上级组织同意成立工会组织批复文件到管理系统。基层工会必须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压实责任,杜绝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规定组织参互。
2.严格落实参互条件规定要求。认真标注参互人员身份, 已参加第二十期人员系统参互身份为不能更改,特殊情况需要更改的书面报医互中心。新参互人员可以标注为“职工”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和“农民工”。没有参加第二十期活动且个人信息为退休状态的人员不能办理新参互。省医互中心、州市办事处、县( 区) 代办点不能直接办理新参互人员参互。严格把控新参互人员年龄要求,即:2025年 1月 1日前满 16周岁,不满 60周岁,参互结束后,新参互人员身份证号码信息可修改,但修改后年龄信息不能为 1965年 1月 1日前,否则不能修改。严格落实参互单位人员比例要求,必须达到本单位工会会员总数的 60%以上,10人以下的单位必须 100%参加。
3.严格做好互助金收交工作。互助金的收交要做到专人负责,钱账要分开管理,认真核对,钱账相符才能上交。互助金必须逐级上交,不准直接将互助金交省职工医疗互助中心或者直接汇入省职工医疗互助中心账户。严禁借收取互助金之际搭车收费或者收取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严禁单位之间用微信、支付宝等私人账户转账;非必要不得用私人微信、支付宝等收取参互人员互助金,特殊情况必须用私人微信、支付宝等收取互助金的,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但不得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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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思茅工会”微信公众号
编辑:李林静
监审:罗 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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