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定点医药机构管理,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按照《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等有关规定及医保服务协议约定内容,根据违规事实,中止3家、主动解除4家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现将有关名单予以公布。
汉中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1月20日
汉中市中止/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 |||
序 号 | 医保区划 | 医院名称 | 处理方式 |
1 | 汉台区 | 汉中高新医院 | 中止医保协议 |
2 | 汉台区 | 汉台区东大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中止医保协议 |
3 | 汉台区 | 汉中美泽贝康医院 | 主动解除医保协议 |
4 | 略阳县 | 观音寺镇毛垭子村卫生室 | 主动解除医保协议 |
5 | 略阳县 | 观音寺镇前后沟村卫生室 | 主动解除医保协议 |
6 | 勉县 | 勉县365口腔诊所 | 主动中止医保协议 |
7 | 西乡县 | 陕西天生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西乡县五里坝医药零售店 | 主动解除医保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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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汉中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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