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镇海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宁波市镇海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24年12月31日宁波市镇海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宁波市镇海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宁波市镇海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1月中下旬召开,如遇时间调整等相关事宜,授权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另行作出决定。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批准宁波市镇海区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批准宁波市镇海区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5年财政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宁波市镇海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审议和决定2025年宁波市镇海区政府民生实事项目;
八、选举事项;
九、其他事项。
编辑:罗婷婷 二审:杨淑芸
三审:王日成 终审:刘 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