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新县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开始集中缴费了
为保障参保居民合法权益,提高参保居民缴费率,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健康、持续运行,结合安新县实际,定于2024年8月起在安新县集中开展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
一、缴费对象
参保缴费对象为具有安新县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在押服刑人员、现役军人),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
二、缴费档次
缴费档次为200元、300元、500元、1000元、3000元、5000元和8000元。
2024年度政府缴费补贴标准为:200元档次补贴30元,200元以上档次,缴费每增加一档,政府补贴增加15元。
缴费档次由缴费人自主选择,鼓励参保人选择较高档次缴费,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增加个人账户积累,提高养老金待遇水平。
三、缴费时间
集中参保缴费时间定于2024年8月21日至10月25日,每月26日至月底为社保税务对账期,此期间不能缴费。
四、缴费方式
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继续采取微信关注“河北税务”公众号自主缴费的方式进行,一部手机可以为多人缴纳保险费。
五、参保及缴费流程
(1)缴纳当年保费的参保人微信关注 “河北税务”公众号后,依次选择“社保缴纳”“个人社保缴费”、输入机主姓名、身份证号码,进行刷脸验证,然后输入本人或他人的身份信息,选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项,自主选择缴费档次进行缴纳。
(2)补缴以往年度保费的参保人微信关注 “河北税务”公众号后,依次选择“社保缴纳”“个人社保缴费”、输入机主姓名、身份证号码,进行刷脸验证,然后输入本人或他人的身份信息,选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项,弹出对话框后选择“去缴费”进入“城乡养老核定缴费”页面,进行缴纳。
(3)新参保人员须在2024年10月25日前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在所辖村(社区)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办理参保登记的次月在微信“河北税务”公众号按流程自主完成缴费。
(4)补缴以往年度保费的参保人须在2024年10月25日前到村(社区)协办员处填写《补缴申请表》,填写《补缴申请表》的次月在微信“河北税务”公众号按流程自主完成缴费。补缴往年保费不享受政府补贴。
(5)2024年度,身份证信息为1964年出生的人员不再缴费,可直接办理待遇申领手续,提交待遇申领表享受养老金待遇。
六、特殊情况处理
(1)根据冀人社字〔2021〕65号文件要求,具有安新县户籍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致贫返贫监测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政府为其代缴不低于最低缴费档次的养老保险费,目前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如遇河北省提高最低缴费档次,贫困人员仍保留100元档次缴费。
(2)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按国家政策规定的100元/年/人的档次享受政府代缴。
(3)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易返贫致贫人口和一、二级重度残疾等缴费困难群体数据以县乡村振兴局、公共服务局、残联部门提供为准,参保人不需提供相关证明和特殊身份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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