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最新缴费标准公布,居民个人缴费增幅适当降低,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分别较上年增加30元和20元,每人每年分别不低于670元和400元。
“城乡居民医保费为何每年都涨?”“都没用过几次医保,值得缴吗?”围绕群众关心的一系列问题,10月11日,陕西省医保局待遇保障处处长余岚接受了记者专访,就医保缴费等问题为公众释疑解惑。
记者:从现实角度来看,居民参加医保有什么好处?
余岚:基本医保不分年龄、不论病史地为广大群众提供了基本、可靠的医疗保障,使群众医疗费用得到分摊。参加基本医保能有效防范“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风险。
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后,群众不仅享受基本医保门诊报销、门诊慢特病报销、住院报销,还能同时享受大病保险报销,因大病住院无需申请自动报销,困难群众还可以享受医疗救助。
记者:为什么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需要提高?
余岚:城乡居民医保采取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相结合的定额筹资模式。筹资水平逐年调增既是稳步提高待遇的需要,也是应对医药技术快速进步、医药费用持续增长、居民医疗需求逐步释放带来的基金支出压力的客观需要。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新药品、新技术广泛应用,医保报销范围不断扩大,门诊待遇保障水平持续提高。如果城乡居民医保缴费不增加,医保基金就会不可持续,新技术、新药品就无法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群众就医就无法得到有效保障。只有在增加财政补贴的同时,适当提高居民缴费标准,才能有效支撑医保制度可持续发展。
今年个人缴费标准提高了20元,低于财政补助增幅;年度增幅5.3%,与2023年全国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6.1%相比,增幅较低。
记者:还有一个问题大家比较关心,每年增长的城乡居民医保费都用在哪些方面?
余岚:一是用于扩大参保居民的医保目录报销范围。扩大医保目录就是增加医保可报销的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医用耗材的品种等。过去的医保目录内药品只有300种,而现在医保目录内药品平均每年增加100多种,2023年达到3088种。
二是用于提高参保居民的门诊待遇保障水平。新农合制度建立之初,主要是为了保障大病住院支出的医疗费用,现在不断向门诊保障延伸。过去只有达到门诊慢性病标准的高血压、糖尿病重症患者才能享受医保报销,现在高血压、糖尿病轻症患者也可以享受医保报销。
三是用于提升参保居民的异地就医便捷性。过去,参保居民离开本县看病就医,需要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并备案,否则医保无法报销。现在陕西已经放开了省内异地就医,跨省异地就医备案也越来越方便。
记者:从专业角度来讲,为什么青壮年也要参加医保?
余岚:基本医保坚持公平普惠,通过大数法则分散疾病带来的风险,实现全体参保人中患病人群与健康人群之间的互助共济。有的人认为自己身体好、不会生病,缴费就算白缴了。如果大家都这么想、这么做,医保基金就会收不抵支,医保制度就不可持续,自家的老人、孩子生病了也就无法享受医保待遇。参保缴费就是你我互帮互助,共同抵御风险。
记者:现在不缴,如果生病了可以中途再缴费并报销医疗费用吗?
余岚:从2025年起,未在集中征缴期参保和中断缴费人员再参保都会有等待期,至少3个月。等待期就是交了钱也要等3个月才能报销,3个月内产生的医疗费用不能报销。而且,每断缴一年,会增加一个月的等待期。
记者:居民现在参保缴费,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余岚:简要概括就是“四个保”,保住院、保门诊、保大病、保生育。
记者:社会上还有一种声音,就是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却没用到是亏了。对此您怎么看?
余岚:不亏。居民参加医保获得了保障,还有奖励。从2025年起,按照国家参保长效机制要求,对连续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对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
原标题:为什么要提高缴费标准,增长的费用花在哪些——关于城乡居民医保的那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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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陕西日报
编辑 / 刘莹 刘新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