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太原
市房产管理局发布关于支持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购房款的通知(试行)。
通知规定,缴存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
建商品住房,预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
可以申请将住房公积金账户可用余额直接划
转至购买住房所属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
管账户,用于支付购房款。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在住房消费中的资
金保障作用,减轻职工家庭购房资金压力,
积极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经研究,
现就有关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购房款事
宜通知如下。缴存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
买新建商品住房,预网签《商品房买卖合
同》,可以申请将住房公积金账户可用余
额直接划转至购买住房所属项目的商品房
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用于支付购房款。鼓
励房地产开发企业为购房职工使用住房公
积金畅通渠道提供服务。
本通知自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试运行
两年。
附件: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
购房款实施细则
2.房地产开发企业承诺书
3.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购房款确认书
4.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住房
公积金直付购房款受理回执
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太原市房产管理局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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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购房款的通知(试行)。
通知规定,缴存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
建商品住房,预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
可以申请将住房公积金账户可用余额直接划
转至购买住房所属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
管账户,用于支付购房款。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在住房消费中的资
金保障作用,减轻职工家庭购房资金压力,
积极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经研究,
现就有关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购房款事
宜通知如下。缴存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
买新建商品住房,预网签《商品房买卖合
同》,可以申请将住房公积金账户可用余
额直接划转至购买住房所属项目的商品房
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用于支付购房款。鼓
励房地产开发企业为购房职工使用住房公
积金畅通渠道提供服务。
本通知自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试运行
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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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
购房款实施细则
2.房地产开发企业承诺书
3.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购房款确认书
4.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住房
公积金直付购房款受理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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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将住房公积金账户可用余额直接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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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在住房消费中的资
金保障作用,减轻职工家庭购房资金压力,
积极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经研究,
现就有关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购房款事
宜通知如下。缴存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
买新建商品住房,预网签《商品房买卖合
同》,可以申请将住房公积金账户可用余
额直接划转至购买住房所属项目的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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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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