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到,再次提醒大家,勿在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燃放烟花爆竹虽然绚烂多彩,但作为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合法合规燃放关系到每个人的安全。未经许可,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都属违法行为。
典型案例
案例1:1月29日,青岛市南公安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王某在巢湖路2号附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市南公安分局对王某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案例2:1月11日,江苏常州一小区凉亭起火,凉亭内塑料座椅及茶几被点燃,所幸在火灾初起阶段,就被小区保安及时发现并扑灭。经过调阅监控发现,事故原因为三名小朋友在塑料茶几上燃放烟花,不慎引发火灾。
案例3:1月28日晚,杭州市上城区查处一起不遵守禁燃规定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火情的违法行为,张某华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被依法行政拘留11日。
案例4:1月15日,福建石狮一厂房发生火灾, 消防救援人员赶赴现场后,发现该厂房内堆积着大量布料及纺织物,易燃物较多,火势蔓延迅速。在消防救援人员的处置下,火势被成功扑灭,现场救出一名被困人员,该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
经火灾调查,初步判定火灾系该厂房人员在燃放烟花爆竹时不小心引燃厂房门口的尼龙布引发火灾。具体火灾原因正在调查当中。
温馨提醒:烟花虽美,安全是硬底线。
燃放烟花爆竹,请到非禁放区的合法正规销售网点购买合格产品,不要在网络和微信群等非法渠道购买,不要通过“互联网+寄递”方式违规寄递烟花爆竹,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劝阻违规燃放行为,主动举报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行为。
请大家自觉做到:禁放区内不燃放烟花爆竹,非禁放区依法安全文明燃放!
来源:天下泉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