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州一女子撬电动车坐垫盗窃手机,获刑10个月!

文摘   2024-08-09 16:39   辽宁  

个别车主停放电动车时,

有时习惯将手机放在坐垫下,

以为安全,实则不然!


近日,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韦某某涉嫌盗窃罪一案向宜州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宜州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依法以盗窃罪判处韦某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9000元。


中小学生原则上不能带手机进校园,一些学生为图方便,把手机锁在电动车坐垫内等放学后再取,殊不知却被小偷“盯”上了。



嫌疑人作案监控视频画面。

2023年10月,韦某某在宜州区某小学附近看到一些学生进学校上课前会将手机放在其驾驶的电动车座包内,为满足其购买毒品吸食需求,赚取快钱,便产生了盗窃学生手机的念头。10月25日至27日,韦某某先后到宜州区3所中小学校门口附近,盗窃学生放在电动自行车座包内的手机3台,价值共计一万余元。此外,韦某某还在某养老院门口盗窃了一辆二轮摩托车。


嫌疑人指认作案现场。

经过审查,检察机关认为韦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涉嫌盗窃罪。法院经过审理后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检察官说法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妄图不劳而获终将自食恶果。广大群众要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停放车辆应当锁上防盗锁、打开警报器,贵重物品切勿留在电动自行车的车兜、座包内,尽量将车辆停放在有人值守的停车场,一旦发现财物被盗,请及时报警。


来源:区检察院 覃小玲,微观宜州

广西五点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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