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宁自治县关于“校园餐”问题
举报奖励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消除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建立学校、家庭、社会协同监督的长效工作机制,纵深推进“校园餐”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保障全县学生饮食安全。根据省、市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要求,现就“校园餐”问题举报奖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奖励范围
(一)学校食堂、涉校食材配送企业和涉校食品食材供应商使用非食用物质和原料生产食品,违法制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和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的;
(二)学校食堂、涉校食材配送企业、涉校食品食材供应商收购、加工、销售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和向畜禽及畜禽产品注水或注入其它非法添加物的;
(三)学校食堂、涉校食材配送企业、涉校食品食材供应商加工销售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肉类和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肉类制品的;
(四)学校食堂、涉校食材配送企业、涉校食品食材供应商经营变质、过期、混有异物、掺假掺杂等伪劣食品的;
(五)学校食堂、涉校食材配送企业、涉校食品食材供应商仿冒他人注册商标生产经营食品、伪造食品产地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食品生产许可标志或者其它产品标志生产经营食品的;
(六)学校食堂、涉校食材配送企业、涉校食品食材供应商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的,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或有关部门明令淘汰、禁止或暂停销售的食品添加剂的;
(七)其他涉及学校食堂、涉校食材配送企业、涉校食品食材供应商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二、举报途径
镇宁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热线:0851-36220315
镇宁自治县教育局投诉举报热线:0851-34224669
(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欢迎全体师生、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监督,反映的问题线索需事实清楚、内容详实,鼓励通过实名检举的方式进行,我们将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保护举报人。接到举报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县教育局将及时进行调查核实。问题线索一经查实,我们将参照《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进行奖励。
镇宁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镇宁自治县教育局
2024年12月11日
来 源 | 镇宁教育
辑 辑 | 庞文思
二 审 | 陆 刚
三 审 | 王元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