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大理市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许学华申请执行虞德鑫民间借贷纠纷两案中,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发布执行悬赏公告,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虞德鑫,男,1983年9月19日出生,汉族,云南省宾川县人,户籍住址大理州宾川县金牛镇明泉路220号,身份证号码53292419830919**14。
执行案号:(2020)云2901执430、431号
执行依据:(2019)云2901民初1473、2838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94000元及利息
凡提供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线索并使得执行标的全部或部分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支付实际执行到位标的的10%作为悬赏金。
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同时,本院再次规劝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本院将视情节对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罚款等强制执行措施,涉嫌构成犯罪的,将移交有关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联系人:马法官
举报电话:0872-2315251
邮寄地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下关街道天宝街31号大理市人民法院执行局
邮政编码:671000
2024年10月28日
云南省大理市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大理市骏恒五金经营部与李云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根据申请执行人大理市骏恒五金经营部的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李云,男,1976年09月20日出生,汉族,住下关镇文化路6号5栋8单元2楼1号,公民身份证号码:
5329011976092006**。
执行案号:(2023)云2901执3648号。
执行依据:(2023)云2901诉前调确416号《民事裁定书》。
执行标的:货款81863元。
凡提供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李云有效财产线索,并使得本案执行标的全部或部分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范王彬承诺按照执行到位标的的10%作为悬赏金。
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同时,本院再次规劝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本院将视情节对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罚款等强制执行措施,涉嫌构成犯罪的,将移交有关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联系人:杨法官
举报电话:0872-2197229
邮寄地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下关镇天宝街31号大理市人民法院执行局404室。
邮政编码:671000
2024年10月25日
(来源:大理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