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医疗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与发展,越来越多的政策旨在提升民众福祉,减轻家庭医疗经济负担。其中,医保“家庭共济”作为一项创新举措,有效实现了医保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了家庭内部成员的互助能力,那什么是医保“家庭共济”?
市医疗保障局职工医保中心副主任 肖静:医保家庭共济就是用参保的职工个人账户里面的资金,用于给自己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或者是外祖父、外祖母、祖父、祖母等这些亲属,给他们提供一些就医上的便利。
医保“家庭共济”就是将职工医保参保人个人账户的资金,由原来的仅供本人使用,扩大到参加基本医保的近亲属,如近亲属在医疗机构就医购药时就可使用职工个人账户内的资金来支付其医疗费用的自付部分。那么医保“家庭共济”又该如何办理呢?
市医疗保障局职工医保中心副主任 肖静:在外网搜索河南省医疗保障服务平台进行注册,注册完成之后,有一个业务办理,在业务办理中查找到职工账户共济绑定,然后新增一个绑定人。
除此之外,还可通过微信和支付宝进行办理,搜索“河南医保”,进入河南医保小程序,点击“我要办”,选择家庭共济服务,点击“职工医保家庭共济账户绑定”进入新增家庭信息界面,填写信息建立家庭并添加家庭成员,对应家庭成员点击“绑定”即可实现家庭成员之间共济使用。目前,我市职工医保“家庭共济”服务已实现全省跨区域使用。
市医疗保障局职工医保中心副主任 肖静:比如在郑州的职工,如果父母在商丘,一样郑州的职工也可以共济到商丘,可以直接结算。
值得注意的是,被共济人虽然能够使用职工个人账户内的资金来支付其医疗费用的自付部分,但是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被共济人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医保“家庭共济”解决了家庭内部健康人群的个人账户积累越来越多、患病较多的参保人个人账户却不够使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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