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第四季度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政务   2024-11-25 17:32   内蒙古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第29号部令)、《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内蒙古自治区社会法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和《内蒙古自治区社会法人劳动保障信用失信惩戒办法》的相关规定,劳动保障失信社会法人名单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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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高小慧

审核:苏君

编辑:贾碧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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