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荣军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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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区域型综合优抚医院
全国文明优抚事业单位
全国优抚医院联盟理事长单位
全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先进单位
浙江省文明单位
浙江省荣军医院是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挂浙江省退役军人总医院牌子,是集医疗、科研、教学、康复为一体的公立三级乙等综合性医院。
医院地处嘉兴市区,核定床位 600 张。医院是海军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上海长征医院)协作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双拥共建医院,嘉兴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全国优抚医院联盟」理事长单位。
为更好向全省 170 余万退役军人
优抚对象及驻地百姓
提供医疗服务和健康保障
医院二期项目
已于 2022 年 5 月开工建设
设置床位 600 张
计划在 2025 年投入使用
全日制硕博研究生引进待遇
博士:最高可享受住房补贴 110 万元、安家费 10 万元;
硕士:最高可享受住房补贴 38 万元,要求为「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医学类全日制硕士;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但所学专业未进入一流学科建设名单的医学类全日制硕士;从事紧缺专业岗位的非「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医学类全日制硕士。
高级职称人员符合医院高层次人员引进政策的,可享受住房补贴 10-100 万元不等。
病理科医师按职称不同分别给予医师 10 万元、主治医师 15 万元、副主任医师及以上 20 万元的住房补贴。
医院将根据嘉兴市和医院人才引进政策,结合应聘者的综合素质,研究确定不同应聘者的最终招聘待遇,具体面议。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荣军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需求计划
本批次招聘需求为 33 个岗位共 38 人,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
点击岗位名称即可应聘☟☟☟
点击 >>「浙江省荣军医院」,在丁香人才上查看全部在招岗位。
招聘岗位经限时集中报名、组织遴选并确定拟聘人员后,尚有空缺的医疗专业技术岗位(序号 1 至 31 号),纳入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目录,在 2025 年度内继续招聘。
(二)招聘对象
部分岗位面向 2025 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招聘对象范围不限的,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列入招聘对象范围的应届毕业生,按学制一般应于 2025 年 7 月 31 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2023 年、2024 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同期毕业并可在 2025 年 7 月底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 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3. 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4.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6. 能在岗位时限内及时入职;
7. 有工作经历者要求既往无重大工作失误或差错,无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医德医风问题;
8. 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社会(在职)人员报考的,报名时应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 2025 年 7 月底前。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对工作经历的要求,按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纳原始记录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 网上报名。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形式(点击 >>「浙江省荣军医院」投递简历),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5 年 2 月 5 日。
报名人员于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登记信息并按提示提交报名材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报名通道关闭,不再受理报名。
应聘者应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承担提供不实信息的相关责任。
2. 资格初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于 2025 年 2 月 10 日 17 时前完成。届时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一般应不低于计划招聘人数的 3 倍,否则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序号 1 至 31 号的专业技术岗位原则上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数组织招聘。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任一环节发现人员资格不符合要求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试
序号为 1 至 31 号的岗位:采用专业面试、综合面试相结合的形式,专业面试、综合面试满分均为 100 分,分别占总成绩的 40% 和 60%。
序号为 32 至 33 号的岗位:采用笔试、综合面试相结合的形式,笔试、综合面试满分均为 100 分,分别占总成绩的 40% 和 60%。
1. 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专业和业务知识(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笔试合格分数线为 60 分,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资格复审和综合面试对象。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 1:5 比例确定入围综合面试人员。招聘岗位实际参考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综合面试人员。
2. 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人员需参加资格复审,入围人员名单、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安排于笔试成绩公布后一定时间内在网上通知,并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有关人员。
3. 面试
(1)专业面试
专业面试主要考查应聘者专业素质、业务能力和团队融合潜力等,具体由招聘单位结合岗位和专业特点决定。专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 60 分,不达合格线者不能进入综合面试环节。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综合素质、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具体由招聘单位结合岗位和专业特点决定。综合面试合格分数线为 60 分,不达合格线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专业面试、综合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各岗位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综合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招聘人数 1:1 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浙江省公务员考录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体检费用自理。
招聘单位可视情况安排考察对象来院进行学术技术评价,学术技术考核情况作为考察工作重要组成部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 7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单位报备员额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医院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的,医院可不保留聘用资格。
(五)其他
1. 递补。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总成绩相同的,综合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2. 调剂。面试工作结束后,将根据空缺岗位、应聘人员面试表现等情况,视情安排岗位调剂。在招聘计划总量内,少量岗位将适当增聘一些优秀人员。
(一)招聘过程相关信息(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一般仅在医院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 35 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 5 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机构及联系方式: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人事处 0571-87665899。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3-82854029、82082759
图片来源:浙江省荣军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