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旗下讲话|预防校园欺凌

文摘   2024-11-04 19:50   江苏  














11月4日,泰州二附中举行了第十周升旗仪式,学校三个校区分别由城东派出所徐念警官、副校长郭杰、初一39班班主任刘荣林作了题为《预防校园欺凌》的国旗下讲话。



徐念




郭杰




刘荣林



同学们老师们:

上午好!

校园欺凌,是指在校园内,一些同学对其他同学实施身体或心理上的伤害。它不但伤害了受害者的身心健康,也破坏了校园的和谐氛围。这一现象的产生,并非偶然,背后往往涉及复杂的社会环境和家庭教育等多重因素。

任何指发生在学生之间的,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都属于校园欺凌行为。这种行为不仅可能涉及诽谤、侮辱罪,严重的会被判定为故意伤害罪及以上。

我们先来看两个案例。第一个案例是邯郸初中生杀人案。这是一宗发生于2024年3月10日的故意杀人案,居住于河北省邯郸市的3名未成年人在该日共同犯罪,杀害了时年13岁的小光(化名)。三名行凶者与被害人小光年龄相仿,为初中同学关系,其中一人为受害人同桌。该事件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设定。案件中因3名嫌疑人已满12周岁但尚未满14周岁,引发公众关于3名嫌疑人是否应当适用成年人进行故意杀人后一般所被适用的死刑的讨论。

第二个案例发生在2021年8月14日。有网友发布视频称,安徽歙(shè)县有多名女生在厕所霸凌另一名女生。视频中先后有两名女生站出来扇某一女生耳光,其中一人连续击打20下,打完后还怂恿其他女生,并称“出了事我扛着”。过程中有女生帮忙计数,另有一名女生在旁拍摄。后经歙县警方调查,网传未成年人欺凌视频内容属实。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对王某某等10名违法行为人的寻衅滋事行为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在各类校园欺凌行为中,肢体欺凌是最容易发现的一种欺凌方式。它是所有霸凌中最容易辨认的一种型态,有着相当具体的行为表现,通常也会在受害者身上留下明显的伤痕,包括对同学拳打脚踢、抢夺他们的东西等;言语欺凌通过取绰号、用言语刺伤、嘲笑弱势同侪、恐吓威胁等方式使人心理受伤,既快又刺中要害,虽然肉眼看不到伤口,但它所造成的心理伤害有时比身体上的攻击来得更严重,而且言语上的欺负与嘲笑很可能是肢体欺凌的前奏曲;关系欺凌是通过说服旁人排挤某人,使某人被排拒在团体之外,或藉此切断他们的社会连接,让他们觉得被排挤。这种方式非常常见,但很容易被忽视,而且被欺凌者往往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在经受校园欺凌,只更加自卑和内向;与此同时随着网络世界的发展,另一种新兴的霸凌方式即网络霸凌也开始出现。大家应该明确,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虚拟世界也不能为所欲为。在网络的世界里,由于隐匿性高、传播范围宽泛,你们很容易成为网络世界的霸凌者或者被霸凌者。一些同学使用网络散布谣言、留下辱骂或嘲笑的字眼等,对其他人造成伤害。

面对校园欺凌,大家既不要做受害者,更不能做欺凌者,同时,也希望大家不做冷漠的旁观者。面对校园欺凌,大家要有坚强的意志,有力的行动和保护自己的决心。面对直接侵害,争取沉着冷静,采取迂回战术,尽可能拖延时间。如有可能大声呼救求助,必要时向周围的群众或者其他的人求救。大家不要莽撞行事、意气用事,安全第一,不能硬碰硬的时候适当学会忍耐,例如缓解气氛,顺从对方,获取信任,争取时间应对。事发之后不要责备自己,被欺凌不是你的问题,向老师、家长及时寻求帮助。如果遇到身边存在欺凌现象,要表达同情和关心,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施以援手,帮助不能或者不敢开口求助的同学将事情告诉老师、家长或者其他可以改变现状的人。

明善恶方能伸正义,知荣辱才可净心灵。有人的地方就会有差异,就会有矛盾,同学们要学会用理智、用爱心去化解矛盾,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更有价值的学习和发展中去。

希望同学们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运用法律武器抵御违法犯罪的能力,不做校园的欺凌者、不做旁观者、不做沉默的被欺凌者,勇敢向校园欺凌说“不”。

END



来源:政教处

编辑:仇   婷

审核:校   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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