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十一巡察组向磴口县公安局党委反馈巡察情况

政务   2024-11-05 17:02   内蒙古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11月1日,市委第十一巡察组向磴口县公安局党委反馈巡察情况。会议传达了全区巡视巡察工作会议、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市委第十一巡察组组长王洪杰代表市委第十一巡察组向磴口县公安局党委领导班子反馈巡察情况。磴口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何蓉主持会议并作表态讲话。



2024年7月18日至9月21日,五届市委第六轮巡察第十一巡察组对磴口县公安局党委进行了巡察,巡察期间,巡察组通过个别谈话、听取汇报、调阅资料、下沉了解等方式开展工作,着力发挥巡察政治监督、政治导向作用,在磴口县公安局党委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支持下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



王洪杰组长指出,近年来磴口县公安局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总任务,以办好两件大事为抓手,大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努力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但通过巡察发现,磴口县公安局党委仍存在履行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不到位、执法监督质效不高、基层组织建设不扎实、为民服务意识不强等问题。


王洪杰组长强调,磴口县公安局党委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突出重点、举一反三,真改实改、全面整改。一是增强政治自觉,永葆对党绝对忠诚政治本色。二是突出履职担当,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三是压实主题责任,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四是强化建章立制,持续抓好问题整改。


何蓉副县长表示,市委第十一巡察组反馈的巡察情况,客观中肯、针对性强,县局党委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县局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压实责任,细化措施,抓紧抓好整改落实工作,把巡察整改成果融入到公安工作各个方面,持续推进从严管党治警工作,以新成效推动磴口公安工作再上新台阶。


市委第十一巡察组有关成员、磴口县公安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县公安局各科所队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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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锦阜

二审:田   芳

三审:石   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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