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出手,剑指“白色腐败”!

文摘   2024-10-24 22:38   湖北  

官商勾结,发死人财,良心何安,天理何在?



生老病死,人生四维;婚丧嫁娶,红白大事。


当生命到达最后一站,本应报以敬畏和关怀,有人却打着公益和优化服务的名义,把“丧葬一条龙”搞成“贪腐一条龙”,闷声发大财,真是天理难容。


好消息是,这次中央终于出手了,决心系统整治殡葬领域的这种“白色腐败”!


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消息,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于10月22日在北京召开。中央纪委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


除了中央纪委、民政部之外,中央政法委、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卫健委、市场监管总局等单位领导也出席了会议。


高规格的会议,高规格的领导,针对殡葬领域腐败乱象部署专项行动,传递出中央对“白色腐败”零容忍的鲜明态度。


殡葬业有多黑心多暴利?很多人可能听说过不同版本的“天价花篮”“天价墓穴”“天价灰盒” 的故事。


从“成本几百的骨灰盒最高卖到上万”,到“不买殡仪馆骨灰盒,就不给火化”,再到“殡仪馆8个花篮收费13800元” “殡仪馆根本不是服务机构,而是衙门做派”……。这样令人惊诧的新闻,恐怕很多人都见怪不怪了。


“发死人财”无异于双重伤害,这些人真是见利忘义,昧良心啊,不深挖不严查不足以平民愤!


在中央动手以前,今年以来,多地开启殡葬领域反腐,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要现出原形了。


最近被查的一个,是安徽淮南潘集区殡仪馆工作人员张多。


张多不是干部,只是个普通工作人员,却也直接被抓起来了,足见问题之严重,他也是近期多名殡仪馆工作人员被查的缩影。


海视楼初步统计,除张多这样的“小卒”之外,年初至今,至少12名殡仪馆(原)馆长、副馆长被查,至少6名县殡葬管理所(原)所长、副所长被查。


比如,吉林辉南县殡仪馆原馆长陆万军被公开通报:2012年至2023年,在不告知丧属情况下,安排工作人员提前将多品类的丧葬用品打包销售一并结算;在未提供委托处理骨灰(送、捡)服务情况下向丧属收取费用,只收费不服务,严重侵害群众利益。


放眼全国,安徽、广东、吉林、江西、四川、辽宁、江苏、云南等多个省份的纪委监委,均发布了涉殡仪馆、殡葬管理所相关人员被查的消息。


再往前看,四川达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已在殡葬领域立案89人,留置6人;其中,今年5月被查的达州市渠县康融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渠县康润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杨涛,从事殡葬30余年。


除此之外,也有陕西渭南、青海海北、福建三明、河南洛阳、湖南湘潭等一些地方,针对殡葬领域问题都在开展相关整治工作,并公开征集腐败线索。


终于对“白色腐败”下手了,早该对“白色腐败”下狠手了!


某内部人士向记者爆料,殡葬腐败嚣张得很,办法多得是。


首先是,生产殡葬用品的厂家很多,但要让殡仪馆采购厂家的产品,那都要给领导“进贡”。即使需要走采购招标,也是走过场,几乎都是内定。


然后,殡葬用品进入殡仪馆如何定价也是猫腻之一。物价局规定,销售价不能超过成本价的30%,但殡仪馆馆长可以和殡葬用品生产厂家联手将殡葬用品生产成本做高。比如,如果一个骨灰盒成本价260元,他们可以联合将成本价弄到500元,多出来的就是超额利润。


这样一来,即使现在殡仪馆采购殡葬用品按要求要走采购招标程序,但理应外合之下,一切程序和规矩都显得是“摆设”,产品好、价格低的殡葬用品未必能进入到殡仪馆的销售货架上。


还有基建工程和设备采购方面,也有操作空间。比如火化炉,有三五十万一台的,也有一两百万一台的,殡仪馆馆长有绝对的话语权。


除了暗地里贪腐之外,有人还明目张胆不合理收费,变相捆绑或强制提供服务、违规索要或收受逝者家属财物…… 至于墓地墓穴里的“强卖强买”,更不用说了。


作为公益属性的殡葬行业,本应是服务逝者,慰藉逝者家属,然而在人们本就悲痛的告别之时,却再遭遇“天价”账单或糊涂账单,岂不是往家属的伤口上撒盐?


他们为什么大胆,疯狂,没人性?除了干部职工良心黑了之外,说到底主要是因为垄断,是监管与市场的双重失灵!


拿殡仪馆来说,目前大致有三种类型,一种是事业性质,一种是国企性质,一种是民营企业性质,多是由民营企业承包国有殡仪馆形式。


尽管国家早就出台规定要求,“坚持管理与经营分开、监督与经办分离”,但多地殡葬服务仍以事业单位垄断为主,殡仪馆属于民政部门下属的二级事业单位,有的地方殡葬管理处与殡仪馆还是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


如此一来,监督成了自查自纠,市场成了一家独大——离开了自由竞争与权力监管,殡葬业的利益配置天平不失衡才怪。


政企不分、管办不分的关系,相当于民政部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更有甚者,一些民政部门负责殡葬事务的官员,可能就是殡仪馆的幕后老板。如此一来,治理和监管的诚意就必然大打折扣。


几年前的一桩贪腐案,就是典型:某民政局干部在担任当地殡仪馆馆长期间,创办了一家殡仪服务公司,个人占股67.12%,除接管殡仪馆部分业务外,还新增了其他高额收费业务,主打一个“肥水不流外人田”。


所以,殡葬服务的高收费、乱收费以及态度差,表面上来自殡仪馆,其根源还在民政部门。


事实上,不讲价钱、收入丰硕、财力充裕的殡仪馆,恰恰很容易成为民政部门乃至个别官员的“小金库”、“提款机”,进而造就殡葬管理的腐败“蛀虫”。


所以,每一次殡葬乱收费的曝光,不能只轻描淡写地处罚涉事殡仪馆,还需要进行监管层面的深挖和追责。


人生的尽头是坟墓,贪腐的尽头是监狱。殡葬服务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是不折不扣的民生,关乎“最后的尊严”之事,绝对不能让“黑手”染指。


要让逝有所安、思有所依,必须让欲有所戒、行有所止,对殡葬暴利下和“白色腐败”零容忍!


除此之外,国家应该继续加大殡葬领域反腐力度,坚持公益定位,完善监管制度,降低服务价格,促进全面改革,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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