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中院召开2024年度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

时事   2024-12-20 21:59   贵州  

12月20日,黔东南中院召开2024年度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2024年全州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开展情况。



黔东南法院始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全力服务保障黔东南生态文明建设。坚持最严法治,依法严惩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支持并监督行政机关履职,依法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2024年全州法院共办理环境资源案件385件,审结367件,结案率95.32%。其中,涉环境资源民事案件21件;涉环境资源刑事案件161件;涉环境资源行政案件203件,共计判决缴纳生态修复资金698万元。坚持多元共治,以审判为中心,不断完善跨部门、跨区域协作机制,推动形成环境司法保护合力。贵州省高院、黔东南中院、雷山县法院、剑河县法院联合发布了《贵州剑河古生物化石暨“金钉子”司法保护令》,并在剑河屯州村成立贵州剑河古生物化石暨“金钉子”司法保护基地,《人民日报》《贵州日报》等媒体关注报道;镇远县法院联合镇远县公安、检察、林业、文旅、住建等九部门共同签署《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执法司法协作协议》,从制度上推动镇远古城保护执法司法联动;黔东南州、广西柳州市、来宾市、湖南怀化市及黔南州中院共同签署《剑江-清水江-沅江流域、都柳江-融江-柳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探索构建“左右岸协同、上下游联动”的流域协作共治的生态环境保护新格局。坚持守正创新,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遵循自然规律,探索创新补植复绿、增殖放流、认购碳汇等多种裁判执行方式,为不同类型自然环境、生态系统提供多方位修复选项。如雷山县法院、广东南海区法院携手促成广东南海区一家科技公司跨省认购贵州10万元碳汇,达到企业可以正常生产经营、鼓励企业自觉履行环保责任、树立环境保护理念等“多赢共赢”的效果。



(媒体记者)


黔东南法院长期以来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其中,黔东南法院1件案例被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央广播电视台评选为“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3年度十大案件”,1件案例被编入人民法院案例库,雷山县法院雷公山环境保护法庭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下一步,黔东南法院将继续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为奋力谱写锦绣黔东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东南州融媒体中心记 王娅琳 吴兴荣 




编审:   哲

统筹:   珺

  编辑:肖艳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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