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壹线1月10日消息,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最近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显示,支付机构易联支付有限公司(简称“易联支付”)因违反反洗钱业务管理规定被处罚款90万元。同时,时任易联支付董事长兼总经理潭某强对该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处罚款3万元。
据了解,易联支付成立于2005年,2011年获《支付业务许可证》,最初获准开展预付卡发行与受理(广东)以及移动电话支付业务。2014年7月,易联支付通过增项,增加了互联网支付业务。随着支付业务类型重新划分,易联支付业务类型变更为“储值账户运营Ⅰ类、储值账户运营Ⅱ类(广东省)”。此外,易联支付也是国内首批获得批准从事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的支付机构。
官网资料介绍显示,易联支付通过与银联、各大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构建了创新技术的“易联支付payeco”金融支付服务平台,致力于为不同行业的商户提供移动支付解决方案,主营业务包括企业收付、跨境支付结算、支付账户服务等。值得注意的是,易联支付还曾传闻快手的收购对象,目前看来,相关收购事宜似乎没有落实。
从违法行为类型来看,易联支付本次因为反洗钱不力被罚。据移动支付网不完全统计,2024年就有多家支付机构在反洗钱监管领域“踩坑”,至少有5家支付机构因“违反商户管理规定”被罚、11家支付机构因“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被罚、8家支付机构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罚。当然,易联支付也并非首次因为反洗钱不力被处罚。2021年7月,易联支付还曾因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被罚了200多万元。
近年来,随着反洗钱工作的不断深入,无论在国际还是国内,相关监管已从最初最主要的银行业,上升到整个金融业,再扩大至特定的非金融行业。反洗钱责任机构需建立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并要求切实履行客户尽职调查、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反洗钱特定预防措施等反洗钱义务。随着新反洗钱法的实施,对市场主体的反洗钱监督管理必然继续加强。
支付机构作为金融交易的重要环节,承担着识别风险、监测可疑交易等职责,在预防和打击洗钱活动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总而言之,作为是金融体系中的一环,支付机构也很容易成为洗钱活动的目标。
为了有效防范和打击洗钱及恐怖融资活动,监管机构对支付机构也设定了严格的反洗钱要求。具体来看,支付机构反洗钱的主要措施可能包括客户身份识别、风险评估与分类管理、可疑交易监测与报告、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内部培训与宣传、跨境支付业务注意事项等等。
对于支付机构来说,需建立健全清晰、高效的内控制度。还要及时根据法律和监管制度要求,持续完善内控机制和治理安排,建立清晰的工作流程,合理界定各级员工职责权限,保存完整记录。同时结合实际业务风险,建立健全风险监控规则,落实好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才能更好地判断其中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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