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缴费!庆云民办幼儿园的家长请知晓

民生   2024-12-20 16:28   山东  
尊敬的家长:
您好,为进一步规范民办幼儿园办园行为,提升监管成效,强化风险管控,切实保障广大家长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幼儿园运营监管的通知》、庆发改成本〔2023〕12号等相关文件,庆云县对民办幼儿园保教费实施资金监管,现面向全县幼儿家长提醒如下:
1.幼儿园保教费应按月、按季度或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费
2.幼儿园收费项目包括:保教费、服务性收费(伙食费等)、代收费(床上用品费、儿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凡未进行公示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收。
3.民办幼儿园必须完成资金监管专用账户设立工作。未设立资金监管账户的幼儿园,暂停收取相关费用,直至设立资金监管账户为止。
4.2025年春季学期开始前,民办幼儿园的监管专用账户要向家长公布,请家长在开学后直接将保教费缴入资金监管专用账户,严禁使用其他收费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534-7088306
庆云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12月20日

庆云人当心!微信发布紧急公告


监制:张海兵
编辑主任:刘志远
本文编辑:徐熠慧
供稿:庆云县教育和体育局 沈伟艺
投稿邮箱:qydst@126.com

庆云县融媒体中心出品

智慧庆云
讲好庆云故事、唱响庆云声音、塑造庆云形象。“智慧庆云”公众号是县委县政府政策解读、信息发布的主要渠道,对宣传党的主张、弘扬社会正气、通达社情民意、引导社会热点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