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发布“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典型事例

政务   2024-11-01 14:36   江西  


目录


1.赣州市检察机关实施“1+1+N”工作机制助推信访矛盾源头治理


2.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南昌铁路运输分院聚焦三个关键环节推动行政申诉信访案结事了


3. 上饶市人民检察院推广应用“暖春·检察为民工作法”  着力提升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


4. 景德镇市检察机关构建三项体系 推动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在法治化轨道上解决


5. 鹰潭市检察机关把握“三性”  立足“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推进信访受理法治化


6. 德安县人民检察院打造“德润人心”工作品牌 以“三关”促矛盾实质性化解



事例一

赣州市检察机关实施“1+1+N”工作机制助推信访矛盾源头治理


2023年以来,赣州市检察机关在省人民检察院“案-访比”质效分析管理制度基础上,积极探索实施“1+1+N”工作机制,即在做好一个个案分析和一个总体“案-访比”分析报告的基础上,每年度根据访件反映出来的办案单位、办案环节、办案领域等存在的问题确定“N”项专题进行调研分析,切实推进信访矛盾源头治理,促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今年1-9月,全市检察机关产生的访件同比下降26.53%。


坚持问题导向建立机制。一是科学确定N项专题。坚持实事求是,根据上一年度访件反映出来的办案单位、办案环节、办案领域等存在的问题确定“N”项专题进行调研分析。2023年确定不服不起诉决定申诉信访等7项专题,强化类案反向审视、专项治理和实质化解,2024年因不服检察机关不起诉决定产生的访同比下降50%。二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逐项确定专题调研牵头单位或部门,组建调研组,重点专题由分管院领导或检察长领题。市检察院民事检察分管领导通过实地调研、查阅案卷、召开座谈等方式,对不服民事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信访突出问题开展全面分析,形成的调研报告获最高人民检察院推介。三是提出务实改进措施。在充分剖析问题和原因的基础上,以实效为目标提出改进举措,从加强源头预防、规范前端办理、改进释法说理、完善工作机制、优化为民举措、促进实质化解等方面总结提炼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有益做法,形成赔偿金提存等3项常态化制度。


坚持因案施策做实化解。一是领导带案下访。紧盯“访”的化解,对确定的访,严格落实领导包案,积极开展带案下访化解。赣县区人民检察院在化解一起国家赔偿案中,包案领导带案下访10余次,听取赔偿请求人意见,实地走访调查,与基层干部等共同做工作,实现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二是主动开展听证。对化解难度大的访件,邀请人民监督员、律师等第三方参与听证,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章贡区人民检察院在化解一件刑事申诉案中,检察长主持听证,邀请办案民警、律师等共同参与,通过深入细致的答疑解惑,申诉人明确表示接受检察机关处理结果并承诺息诉。三是加强救助帮扶。注重更新救助理念,善用救助手段解决被害人实际困难,2023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810件,发放救助金2360.58万元,助力修复社会关系。


坚持信访矛盾源头治理。一是做实前端办案。“1+1+N”工作机制落脚点在促进信访矛盾源头治理,通过加强首访环节释法说理、依法规范办理案件,将矛盾预防化解工作前移。信丰县人民检察院组建“信平工作室”对故意伤害等有被害人的案件,坚持法理情相融合,积极促成刑事和解。二是践行“寻乌模式”。加强向党委的请示汇报以及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借助“单位联村、干部联户、法治联基”机制形成矛盾化解多方合力。积极开展“祠堂普法”,充分发挥客家祠堂在凝聚情感、道德教化中的独特作用,将矛盾纠纷调解室设在祠堂,常态化在祠堂开展普法宣传,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三是强化反向审视。注重从申诉信访案件中反向审视原案在检察办案环节存在的问题,分析导致案件发生的原因以及如何完善相关社会治理机制,实现从个案办理到类案治理、社会治理。2023年以来,通过申诉信访制发反向审视提醒函9件、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1件。


事例二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南昌铁路运输分院聚焦三个关键环节推动行政申诉信访案结事了


2023年以来,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南昌铁路运输分院针对跨行政区划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带来的“人案分离”“案结事难了”较为突出的情况,聚焦“领导包案、风险防控、矛盾化解”三个关键环节,把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融入检察监督和矛盾化解全过程,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走深走实。


发挥“领”的作用,领导包案做表率。把领导干部包案作为提升信访工作质效的突破点,切实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办案的示范引领作用。一是压实分党组信访工作主体责任。树立“管业务必须管信访、抓条线必须抓信访”的理念,建立完善月汇报、季通报和涉检信访案事件交办督办预警工作机制,推动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落地落实。二是建立领导包案工作台账。实行专人负责制,动态更新工作进展,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2023以来,两级检察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行政申诉信访案件12件,化解矛盾8件,化解率66.7 %。三是实施一案一策。针对不同案件的不同特点深研细商解决措施,制定差异化化解方案。如该院“一把手”包案办理一起行政申诉案,既通过深化案件回访和释法说理,引导服判息诉,促进争议实质性化解,又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帮助缓解企业经营困境,服务企业健康发展。


强化“防”的效果,源头治理护发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贯穿履职办案全过程,强化标本兼治,做好前端预防,促进源头治理。一是注重首办处理到位。规范群众信访接收、回复、办理和答复等各环节工作,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即时导入法律程序办理;对不属于检察机关受理范围的准确引导分流。2023年以来,“一次性”办结信访事项93件。二是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坚持预防在前、发现在早、化解在小的工作思路,把矛盾纠纷化解融入行政申诉案件办理全过程,做好案中答疑、释法说理和矛盾调处工作,实现行政申诉案件预“访”关口前移。三是强化反向审视。结合“案-访比”质效分析管理制度,定期检视行政检察办案工作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指导检察官在个案办理过程中找准“堵点”“难点”,做好风险预防。如针对2024年以来劳务纠纷类等行政裁判监督案件信访增量集中的情况,将该类案件作为检察官联席会集中研判重点,逐案攻坚,目前已化解2件。


突出“解”的到位,维权化积促和谐。坚持办理过程严格依法依规,在对确有错误的依法监督纠正的同时,对维持原决定的做好释法说理、帮扶救助等工作,维护信访群众合法权益。一是主动走访下访。将涉“检护民生”“检察护企”案件以及重复信访积案作为院领导下访接访的重点,做深做实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如针对一起涉工资劳务纠纷行政申诉案,院领导通过带案下访、现场调解,最终促成申诉人与被诉单位达成和解,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二是建立“控告申诉+行政检察”联合化解机制。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常态化开展简易公开听证,充分发挥律师、心理咨询师第三方优势,提供法律咨询、心理咨询、程序引导,推动信访人更好理解和接受检察机关处理决定。2023年以来,开展检察听证32件,同比上升12 %,通过联合化解机制化解行政申诉信访15件。三是对生活困难的及时救助帮扶。注重运用司法救助修复社会关系、化解矛盾纠纷,对符合救助条件的低收入群体、军人军属、残疾人、困难妇女儿童等开展救助,做实“检护民生”。2023年以来,已救助12人,发放救助金18.2万元。


事例三

上饶市人民检察院推广应用“暖春·检察为民工作法 ”  着力提升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


上饶市人民检察院立足“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部署要求,推广运用“暖春·检察为民工作法”,在情、理、法的有机统一中积极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


坚守“用情”这个初心,强化三项举措,把好信访入口关。一是强化暖“心”标准提升服务水平。制定《文明接待公约》《接待用语》《检察人员纪律》,规范检察人员接访行为。设置满意度评价表,办事群众可直接评价服务质量,提出意见建议。二是强化亲“情”代入拉近情感距离。在接访大厅设立“巾帼文明岗”,发挥女性检察官细致严谨柔情的工作作风,以“家人”般的称呼,绘就温暖底色,搭建信访人与检察机关沟通的桥梁。三是强化“情”绪疏导化解矛盾对立。把接访过程变成倾听心声、理顺情绪、协调解决的过程,引入心理咨询师参与办理信访案件51件,运用心理疏导、教育感化等方式,帮助群众摆脱情绪困扰。


抓住“说理”这个关键,优化三项机制,把好受理审查关。一是受理审查标准化、规范化。围绕检察信访受理范围、工作流程、信访渠道等内容,制定印发《12309检察服务中心检务公开服务手册》《来访、来信接待流程图》,实现检察信访受理标准化、办理流程透明化。创建并运用六类信访处理单模板,规范和优化信访件受理审查流程。二是建立“信访群众服务日”制度。与市律师协会联动,形成“院领导+检察人员+律师”周二联合接访机制,2023年以来累计为信访群众开展“一对一”答疑解惑300余次,帮助信访群众解决实际困难200余个。三是完善监督机制。着力压实信访工作责任,将信访工作中的问题纳入检务督察范围,对相关责任人员依规严肃处理,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


坚持“依法”这个根本,凸显两项功能,把好办理治理关。一是着眼“定分止争”。聚焦法律监督属性,狠抓控告申诉案件办理,综合运用院领导包案、司法救助、检察听证、监督纠错等履职方式,推动一批诉争多年的信访案件法治化实质性化解。2023年以来,院领导共包案控告申诉案件30件,开展听证30件,监督纠错5件。如办理一起破产案中,针对某公司破产清算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监督对涉嫌虚假调解案件启动再审,及时向相关单位通报破产管理人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了近20名普通债权人合法权益。二是重视“反向审视”。紧扣“评、析、议、函”四环节,以“评”查摆问题,以“析”明晰责任,以“议”提升质效,以“函”督促整改,完善控告申诉案件个案反向审视工作新路径,促进增强规范办案意识、矛盾化解意识。研发“检锁·监督防控”数字管理平台,运用数字检察思维,发现检察权运行、检察人履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强化对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提升前端办案质效。


事例四

景德镇市检察机关构建三项体系 推动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在法治化轨道上解决


2023年以来,景德镇市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职能,构建“一体化信访治理、高质效法律监督、全过程矛盾化解”三项体系,推动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在法治化轨道上解决。全市经过检察办案环节产生的信访同比下降67.2%。


系统推进,打造一体化信访治理体系。建立检察长负总责、分管检察长直接负责、控申部门统筹落实、其他部门分工协作的一体化工作体系,压实信访工作法治化责任。一是坚持高位推动。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全面深入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工作方案》《关于加强检察监督促进全市信访工作法治化的意见》,涵盖信访案件法律监督、矛盾化解以及信访终结等全过程。二是压实属地责任。强化上级检察机关交办、督办职能,建立上下级检察机关联动处置机制,督促案事件发生地充分发挥属地优势,从源头上解决矛盾纠纷。三是注重内外协作。全市两级检察院领导接访209批217人次,主持公开听证64件,包案办理“三类”首次信访案件26件。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坚持“预测在前、预防在小、调解在早”的工作理念,在案件侦查阶段积极调解双方矛盾,推动实现刑事和解106件,争取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


突出“三建”,打造高质效法律监督体系。立足四大检察职能作用,在履职过程中提出检察监督、完善治理、改进工作和追究责任的建议,高质效开展法律监督。一是检察监督建议促进规范履职。2023年以来,监督立案124件、监督撤案95件,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针对申诉人提出的执行程序违法、缺席审判适用不当等问题,依法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督促规范履职。二是完善治理建议助力堵塞漏洞。针对履职过程中发现有关单位在预防违法犯罪、行业监管等方面存在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管理不完善等问题,提出完善治理检察建议24件。三是改进工作和追究责任建议推动履职担当。发现相关部门或者下级检察院存在未按规定受理办理信访事项或因履职不到位、不恰当引发信访的,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对在信访工作中推诿、敷衍、拖延、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


推进“三化”,打造全过程矛盾化解体系。精准开展受理审查、办理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坚持诉访分离,明确诉的问题按照司法程序解决,访的问题通过社会综合治理体系解决。一是受理环节强化矛盾纠纷前端化解。2023年至今,对符合属于检察机关管辖且符合受理条件的694件信访事项全部导入法定程序办理。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入驻县(市)区综治中心,将信访接待、举报受理、法律宣传等与综合治理相融合,第一时间接待处理涉检信访事项,促进76件矛盾纠纷就地解决。二是办理环节强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梳理分析全市伤害案件特点,针对高发、易引发涉检信访突出问题,强化源头治理。乐平市人民检察院建立一“源”一次方信访源头治理中心,探索“一个源头、一套方案、一次解决”治理机制,化解率同比增长70%。建立律师、心理咨询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机制,引导帮助信访人理性维权。三是办结环节强化矛盾纠纷实质化解。依托“案-访比”质效分析管理制度,把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纳入司法办案评价体系,督促检察官将释法说理、化解矛盾贯穿于检察办案全过程,推动申诉人息诉息访。


事例五

鹰潭市检察机关把握“三性”  立足“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 推进信访受理法治化


2023年以来,鹰潭市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信访工作法治化部署要求,聚焦检察信访工作人民性、一体性、系统性,将坚持“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作为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的直接抓手,切实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着落。


坚定人民性,以“如我在访”之心贴近百姓心。强化信访工作政治引领,鹰潭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经常性研究信访工作,检察长带头包案重点信访件、带头接访涉企涉民生等信访群众。定期发布院领导接访安排,强化示范带动,提升“人民信访为人民”的政治自觉。组建践行“韬奋精神·为民司法”控告申诉检察党员先锋队,推行青年检察干警到12309检察服务中心轮班接访机制,配置心理疏导室、简易听证室等便民设施,设立“检察护企·鹰办尽办”等接访专岗,优化暖心信访服务。做实规范化办信举措,按照“来信必录-分流有痕-每周巡查-节点抽查-跟进督办-按时反馈-办结回访”路线图,高质效办好人民群众寄来的每一封“家信”。党建引领办信做法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十佳案例”、新时代“枫桥经验”鹰潭实践先进典型。


增强一体性,以联动式举措高效回应群众诉求。充分发挥鹰潭“市小院少好统筹”的地域优势,强化一体履职,以“不止步于受理、跟进推动办理”的主动性,提升信访办理质效。推进横向一体紧密衔接,对于分流至本院业务部门的信件,逐一标注办信部门责任人及办信节点,对于申请检察监督信件逐一与承办部门进行分流会商,对于申请司法救助信件逐一与相关案件承办人沟通,推动受理与办理无缝衔接。近年来,无一信件因受理与办理断档出现超期未复问题,业务部门移送的司法救助线索成案率100%。推进纵向一体顺畅贯通,对于上级检察机关分流的信件逐一标注分流时间及流向,对于同时向市、县两级检察院寄送的信件及时组织会商研判。如对某企业同时向鹰潭市、县两级检察院寄送的刑事民事诉求交叉信访件,市、县两级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组建联合办信组,一体审查、联动发力,推动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把握系统性,以延伸式履职合力解民忧。着力提升受理端解民忧合力,在12309检察服务中推行退休检察官、值班律师、心理咨询师、青年检察干警联合接访机制,综合运用领导接访、带案下访、上门听证、心理辅导等举措,努力在受理端实现“事心双解”。如某当事人来电反映对案件结论不理解,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会同案件承办人、心理咨询师、值班律师开展上门听证,融合推进依法办理、释法说理、矛盾处理,赢得信访人信任。融入治理“大系统”,针对涉法涉诉信访受理可能存在的交叉情形,积极向鹰潭市委政法委汇报,推动出台涉法涉诉信访源头治理及联动化解机制,明确管辖交叉信件受理协调、联动化解等举措。针对“讨薪类”信访阶段性增长情况,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在受理端加强与民事检察部门沟通,合力接访、集中受理,推进“讨薪类”支持起诉信访件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一站式”联动办理。2023年以来,高效受理、办理讨薪类信访128件,帮助追回欠薪200余万元。


事例六

德安县人民检察院打造“德润人心”工作品牌 以“三关”促矛盾实质性化解


2023年以来,德安县人民检察院将“治未病”理念与信访矛盾隐患化解深度融合,打造“德润人心”工作品牌,切实推进信访矛盾法治化实质性化解。该院荣获2023年度“全省政法满意度调查先进政法单位”,该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实质性化解信访矛盾成效突出部门”。


抓紧思想关,强化认识促履职。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检委会、“德检讲堂”等多种形式学习《信访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认识。二是强化绩效管理。将参与信访化解、释法说理工作纳入检察官和部门绩效管理,推动检察官在办案初期就预判是否存在信访隐患并及时采取措施,强化化解信访矛盾意识。三是压实监督追责。对落实信访工作责任不到位的人员,严格按照规定追责,并形成长效机制,营造“与其事后花大力气息访,不如事前高质效办案”氛围。2022年“案-访比”制度实施以来,该院“案-访比”为零。


抓好办案关,精准解结促化解。一是严格落实信访工作机制。推行“部门负责人负责制+院领导包案制+律师免费代理制”,由控告申诉检察部门负责人全流程负责“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严格落实院领导包案制,同时根据案件疑难复杂程度,在征得信访人同意后,商请司法行政机关委派律师参与代理和化解工作。二是积极开展多元化救助。发挥司法救助矛盾隐患化解“助推器”功能,牵头县直部门会签《关于建立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的意见》,推动司法救助与多元救助衔接。2023年以来,共向60名困难群众发放救助金65.4万元,2件司法救助案件入选省级典型案例。三是坚持应听证尽听证。邀请律师、人民监督员、乡镇社区干部等人员,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或进村入户开展检察听证,促矛盾化解。2023年以来,共开展简易听证和上门听证39次。


抓牢预防关,未雨绸缪促治理。一是建立信访综合分析研判机。针对信访人不服侦查机关处理决定的控告案件,与侦查机关建立信息通报与共同化解机制。2024年受理的5件此类案件,侦查机关将相关信息通报检察机关后,及时派员参与前端释法说理工作。二是深入推进信访化解联防机制。推行“两个1+N”工作法,研判群众信访,及时与党委政府互通信息并制定工作方案,同时借助义工联等力量这个“N”的作用。三是压实员额接访责任制。要求业务部门检察官接访时,耐心细致做好释疑解惑工作,促使信访人对案件的办理产生合理预期,下好矛盾预防“先手棋”,有效消弭“潜在之访”。



文字:省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

责编:邓入文


点亮“在看”,颜值up↑up↑

江西检察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深化检务公开,宣传检察职能,回应社会关切,打造新媒体时代检察机关与社会沟通的重要平台。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