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高气爽,又到了一年中蟹肥黄满的季节。螃蟹因其肉质鲜美、高蛋白、低脂肪的特点成为深受大众喜爱的秋季美食。为帮助广大消费者正确选购,安全食用螃蟹,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如下。
消费者应选择正规渠道购买,索要发票或收据;线上购买的螃蟹,收到货后应及时查看螃蟹是否存活新鲜。新鲜活蟹的外壳应具有光泽、脐部饱满、腹部白洁。在挑选螃蟹的过程中,可以将螃蟹翻转放在地上使其腹部朝上,大部分活蟹能迅速翻转过来。
为做到安全食用螃蟹,广大消费者应该做到“五不吃”:
死蟹体内的寄生细菌会繁殖并扩散到蟹肉中,使得蛋白质分解产生组织胺。蟹死的时间越长,体内积累的组织胺越多,毒性越大。即使把死蟹煮熟煮透,毒素仍然不易被破坏,食用后会引起恶心呕吐,面颊潮红,心跳加速等。
在某些维生素的作用下,吃剩的熟螃蟹也会分解出组织胺,回锅加热也难以破坏毒素,从而容易导致中毒。因此,蟹最好现蒸现吃,一般不要超过4小时。
螃蟹体内含有各种病源微生物。部分蟹体存在肺吸虫幼虫卵,抵抗力很强,只用黄酒、白酒浸泡并不能杀死。因此,食用生蟹、醉蟹,极易诱发肺吸虫病,可引起咳嗽咯血,如果病毒进入脑部,还会引起瘫痪。
螃蟹的体表、腮部和胃肠道,占满了细菌和病毒等致病微生物。因此,食用时必须除尽蟹腮,蟹肠,蟹心(俗称六角板),蟹胃(即三角形的骨质小包,内有泥沙)。
因螃蟹性寒,蟹黄中的胆固醇又很高,一般人每次吃螃蟹时,以2只为限,一周内不可超过3次食用。若是孕妇、患有消化或心血管疾病的人、过敏体质者、痛风者应尽可能少吃,甚至不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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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协调与应急科 陈志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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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丨中山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