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岭市自然资源局
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孙志军
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廉洁长春
日前,经公主岭市委批准,公主岭市纪委监委对公主岭市自然资源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孙志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孙志军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漠,利用手中权力大肆敛财。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购物卡;违反廉洁纪律,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孙志军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公主岭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公主岭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孙志军开除党籍处分;由公主岭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孙志军简历 孙志军,男,汉族,1968年4月出生,吉林公主岭人,大学学历,1992年10月参加工作,200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公主岭市国土资源局郊区分局副局长、局长;公主岭市国土资源局范家屯国土中心所所长;公主岭市国土资源局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公主岭市国土资源局副主任科员;公主岭市国土资源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公主岭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公主岭市重点项目服务中心副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