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问,问就是不帮!

政务   2024-11-15 14:01   山东  

帮信罪

如果你还没有听说过

或者听说过但一知半解

咱们今天的科普

你可要学仔细了



“零成本”“高收入”

有偿出租银行卡

借出身份证赚零钱花

且慢

这些看起来“零成本”“高收入”的行为

很可能落入不法分子的陷阱

沦为帮信罪的“工具人”




偷”包~


那么

究竟什么是帮信罪

帮信罪,全称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为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罪名,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行为,与电信诈骗等网络犯罪联系紧密。


生活中

有哪些行为构成帮信罪


“两卡”类

帮信案件中,绝大多数为“两卡”类案件。

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向他人出租、出售银行卡(含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等)手机卡(含流量卡、物联网卡等),用于接收、转移信息网络犯罪相关款项的行为。


“跑分”类

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登录特定平台为网络犯罪团伙提供转账帮助从而将赃款“洗白”的行为。



“吸粉”类

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他人提供推广帮助,以“刷单”“抢红包”“投资指导”“特殊服务”等名义邀请被害人进群或下载APP,后由电信诈骗团伙对被害人实施诈骗的行为。



老吴和小梅是一对夫妻,两人都没有正式工作,长期靠兼职度日。一天,老吴在兼职群里得知,只要在社交平台发布推广引流信息就能挣钱。老吴心动了,拉上小梅一起开始兼职引流


二人很快发现,所谓的推广引流其实就是散布诈骗信息,吸引别人点击进入诈骗网站。为了能多赚钱,老吴夫妻在网上找到小王、小于等四人作为下线,由老吴发布引流任务,小梅负责计算提成,六人在各大社交平台投放虚假广告近千余条,非法获利10万余元。他们的行为很快被警方发现并被依法刑事拘留。




“技术”类

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通过架设虚拟拨号设备(VOIP、GOIP、多卡宝、络漫宝等)开发网络程序、制作运营网站等方式提供技术支持的行为。

(点击链接查看案例)



小石是一名程序员,业余时间会在网上寻找兼职。一天,有客户找到小石,需要他制作一批携带木马病毒的虚假交友软件。小石虽然知道做这些软件违法,但禁不住对方的高价诱惑,最终还是答应了。


小石通过编程软件制作出20余款诈骗软件,出售后获利7万余元。不久后,这个客户因涉嫌网络诈骗被公安机关逮捕,涉嫌帮信的小石也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划一拨重点

如果被帮助对象(即“上家”)

实施的犯罪行为可以确认

即使被帮助对象尚未到案、尚未依法裁判

或者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等原因

依法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

也不影响认定帮信行为人构成犯罪

说了这么多

你还愿意做诈骗分子的好“搭子”吗?


其实

很多帮信行为人

并非一开始就有意实施犯罪行为

起初也是无意踩入了

网络犯罪团伙布下的陷阱

逐步沦为“工具人”

所以,如果见到下列“话术”

可一定提高警惕

咱们把“防御甲”穿好

不做电诈“工具人”



A:“用你的银行卡跑跑分/冲业绩/参与赌博/给网络直播带货转账。”


B:“我的征信有问题办不了银行卡,借你的用用。”


C:“借你的银行卡给我的淘宝店接收一下货款。”


D:“不管你征信什么样,把银行卡给我,我都能帮忙办理贷款。”

......


最后要强调的就是

请大家不要将自己的

银行卡、手机卡、身份证等

出租、出售给他人

如果发现有收卡、卖卡行为的

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面对越来越多的电信诈骗和收卡陷阱

我们要保持警惕、做好防范

不要感情用事、加强反诈意识

及时下载国家反诈中心APP

守护好自己的隐私和钱袋子

更要防止因一时贪念

不慎走上犯罪的道路


帮忙需谨慎,严防害人又害己!


(来源:北京反诈、国家反诈中心等)



责编 | 于昌俊   刘志鹏

审核 | 辛   磊   于宗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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