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黄金、珠宝交易市场防范诈骗
风险警示告知书
广大黄金、珠宝交易市场从业者:
近期,黄金、珠宝市场活跃,电信网络诈骗分子为躲避公安机关侦查,或亲自到黄金、珠宝店铺利用骗得资金购买大量黄金、珠宝实物;或诱导被害人到黄金、珠宝店铺购买大量黄金、珠宝实物,后采取“上门取货”,出租车、网约车“ 人货分离”托运等方式转移赃物,销赃变现完成洗钱。为有效遏制电诈洗钱违法犯罪在黄金、珠宝等交易领域的滋生蔓延,避免广大从业者间接成为“电诈工具人”,避免或减少群众被骗造成财产损失,保护广大从业者及消费者权益,维护行业秩序,现发布此警示告知书:
一、深刻理解电诈危害,提升反诈意识
电信网络诈骗如毒瘤侵蚀社会肌体,不仅掠夺老百姓财富,导致因骗致贫、因骗返贫,更重创无数家庭幸福、破坏社会诚信根基,危害深远巨大。广大从业者应当深刻认识电诈危害并懂法守法,提升自身对黄金、珠宝购买者身份的鉴别意识,不参与电诈活动、不接收明显是犯罪所得资金的交易款,避免因此造成经济损失、收款账户被司法机关冻结从而影响正常的经营活动,不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精准掌握电诈特征,提升识诈能力
广大从业者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常态化培训,重点关注60岁以上老年人和35岁以上女性两类群体,确保每名员工均掌握以下行为特征:
提前店铺踩点、购买金额较大;
交易过程中,采取戴帽子、口罩等方式遮挡面貌,盲目扫货不议价;
使用他人名下的网银、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支付钱款或在店内将店铺收款码拍照后发给其他人代为支付钱款;
需求异常,不了解黄金、珠宝行情、不挑选款式、不议价、短时间内只论价格或重量大量购买;
行为异常,购买过程中频繁与他人通联或神色较为慌张,通话中提及邮寄、网约车、出租车或他人当面取货等字眼。
三、积极举报涉诈线索,争做反诈先锋
广大从业者一旦发现上述情况,应当设法以需要调货、开具发票等方式延缓交易,并立即拨打“110”,公安民警将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对于查证属实协助公安机关挽回群众损失或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市反诈中心与协会将视情给予行业内通报表彰。对明知、应知对方被骗以及身份为电信网络诈骗分子而不举报相关线索等行为的,协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对从业者予以警告、挂牌整治、纳入行业管理“黑名单”等措施;对涉嫌“洗钱”,窝藏、包庇等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望广大黄金、珠宝交易市场从业者在经营中保持高度警惕,共同筑牢全民反诈防线,守护好人民群众“钱袋子”。
来源 | 刑警支队
责编 | 于昌俊 刘志鹏
审核 | 辛 磊 于宗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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