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7时许,曙光路与红星路路口一名自行车驾驶人被撞伤,肇事车逃离现场。接到报警后,临清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展开勘查。
由于事发时没有目击证人,现场无任何遗留物,这给案件侦破增加了一定的难。为尽快破案,民警马不停蹄调取周边监控视频,走访附近群众。因肇事车未悬挂号,周边相似车辆数量众多,案件仅有的线索难以推进。办案民警并未因此放弃追查,结合监控中肇事三轮车的大概特征和车辆所有可能的行进方向,初步确定肇事三轮车的颜色和部分外形特征。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大量现场监控录像、排查沿途小区和多方走访调查,最终于6日10时50分许锁定肇事嫌疑三轮车辆,确定了肇事者身份。事故科民警李欣阳随即传唤肇事嫌疑人张某到案。在证据面前,张某最终交待了当日肇事逃逸的违法事实。
交通肇事逃逸既是对他人生命的漠视,也是对自身利益的最大漠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交通肇事逃逸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临清交警提示您: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
一定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想着逃脱责任
肇事逃逸终将难逃法律的制裁
来源:临清市交警大队
来源:临清市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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