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临清三轮车肇事逃逸……

民生   2024-12-10 23:05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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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
正确做法是第一时间
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及时报警
但总有人心存侥幸
想逃避法律追究
选择一走了之
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肇事逃逸终将难逃法网
近日,临清交警大队经过缜密侦查,成功破获一起三轮车交通肇事逃逸案,有力维护了法律公平与正义,再一次彰显临清交警的敬业与奉献、责任与担当。

案情回顾

12月5日7时许,曙光路与红星路路口一名自行车驾驶人被撞伤,肇事车逃离现场。接到报警后,临清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展开勘查。

      由于事发时没有目击证人,现场无任何遗留物,这给案件侦破增加了一定的难。为尽快破案,民警马不停蹄调取周边监控视频,走访附近群众。因肇事车未悬挂号,周边相似车辆数量众多,案件仅有的线索难以推进。办案民警并未因此放弃追查,结合监控中肇事三轮车的大概特征和车辆所有可能的行进方向,初步确定肇事三轮车的颜色和部分外形特征。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大量现场监控录像、排查沿途小区和多方走访调查,最终于6日10时50分许锁定肇事嫌疑三轮车辆,确定了肇事者身份。事故科民警李欣阳随即传唤肇事嫌疑人张某到案。在证据面前,张某最终交待了当日肇事逃逸的违法事实。

     交通肇事逃逸既是对他人生命的漠视,也是对自身利益的最大漠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交通肇事逃逸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ND




















肇事逃逸后果

1.交通肇事者将承担全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2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在一些肇事逃逸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机可能只承担次要责任甚至是无责任,但如果因为逃逸导致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肇事司机就要承担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2.交通肇事逃逸将自掏腰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如肇事车辆投保了车辆保险,发生交通事故后,赔偿时保险公司有先予支付的义务。但如果肇事车辆逃逸,按《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就不再承担保险责任,只在交强险的承保范围内对被害人进行赔偿,不足部分只能是车主自行掏腰包。


3.交通肇事逃逸法律后果巨大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记12分,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之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4.交通肇事犯罪逃逸罪责加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临清交警提示您: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

一定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想着逃脱责任

肇事逃逸终将难逃法律的制裁

来源:临清市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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