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也就是我们俗称的“小锅盖”“小耳朵”,不仅扰乱了正常的广播电视通信信号,传播非法内容;安装在高处,在大风天气、大雨天气,还易生锈掉落,造成不必要的人身、财产损失。根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未持有《许可证》的单位和未经许可的个人设置、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卫星传送的电视节目,可对个人可以并处一千元至五千元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一万元至五万元罚款。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管理,有效打击违法违规安装、使用非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行为,近期,我局开展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拆除行动,集中力量查处整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我市广播电视安全传输环境持续稳定向好。
整治行动前,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和市文化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了摸底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动态准。通过发放宣传小礼品、《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手册、入户宣传、“普法早市”、网格微信群等方式,开展全方位、立体式宣传,增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文明意识;在集中清理阶段,工作人员耐心劝导,引导居民正确认识、积极配合,乌海广电网络公司出动专业技术人员、工程车辆,对64处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进行了统一拆除。
下一步,我局将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坚持“部门联动、消除存量、遏制增量”的工作原则,在巩固以往的整治成效基础上,进一步排查整治非法终端存量。
撰稿:传媒科
编辑:聂钰柘
审核:刘 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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