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巡逻过程中发现大寨乡一村民赵某,正向路边沟内倾倒秸秆。执法队员立即对涉事人员和涉事车辆进行扣押,并带回执法队进行处理。
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法对赵某作出处理,并责令其写出悔过书。
赵某向河道倾倒秸秆的行为破坏了村民们的生活环境,且容易造成河道堵塞、引发火灾等安全隐患。时下,大寨乡秋季秸秆禁烧宣传工作正在有序开展,在此,再次提醒广大党员干部、村民朋友们响应秸秆还田政策,不得随意倾倒秸秆,如造成严重后果的还会追究刑事责任。
希望广大群众引以为戒,积极响应秋季秸秆禁烧宣传号召,坚决对倾倒秸秆、乱堆秸秆等行为说“不”。如您发现以上相关行为,请及时劝阻或者举报,举报热线:0372-845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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