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陕西省渭南市公安局渭北分局目前正在侦办一起利用网络犯罪案件,因侦办案件工作需要,对以下相关涉案银行卡内的资金依法予以冻结。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八十八条之规定,冻结的涉案银行账户内的资金将随案移送起诉。
特告知以下银行卡账户所有人(详见附件)在规定期限内到渭南市公安局渭北分局配合调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各银行卡账户所有人必须在公告期限内(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2月10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陕西省渭南市公安局渭北分局配合调查。
二、逾期不提供或者不能证明银行卡内资金合法来源的,司法机关将依法处置涉案银行账户及账户内被冻结资金。
三、本人涉嫌犯罪的、帮助他人犯罪的、帮助他人逃避法律责任等违法犯罪情形的,将予以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四、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单位地址:陕西省渭南市高新区辛市街道渭北公安分局
联系电话:0913-2898222联系人:苏警官 曹警官
渭南市公安局渭北分局
2024年11月11日
来源:渭北警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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