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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审计》杂志2024年第19期刊发江西省审计厅党组书记、厅长李伟署名文章《强化政治引领 实干担当作为 谱写新时代江西审计新篇章》,原文如下,现予转发。
强化政治引领 实干担当作为
谱写新时代江西审计新篇章
□ 李伟
江西省委审计委员会自2018年12月组建以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建立健全党领导审计工作的制度机制,强化对审计领域重大工作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推动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江西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江西省委审计办”)作为省委审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围绕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牢牢把握“如臂使指、如影随形、如雷贯耳”总要求,加强研究谋划、沟通协调、服务保障和督察督办,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江西篇章提供坚实审计保障。
坚持党的领导
努力做到如臂使指
江西省委审计办始终把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审计工作最高政治统领和最大政治规矩,全面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持续推进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细化实化制度化。
坚持和完善党领导审计工作的制度机制。制定出台并推动落实省委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省委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协调推进机制等制度,建立省委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和督察督办制度,组织召开省委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制定省委审计委员会会议重点任务责任分工方案,加强对省委审计委员会会议议定事项和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的跟踪督办,为省委审计委员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提供有力支撑。结合江西实际,制定推进新时代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措施,提请省委审计委员会调整组成架构,推动11个设区市、100个县(市、区)党委审计委员会组成架构全部调整到位,推动省直单位、国有企业、医院、高校等1000多家单位成立党委(党组)审计委员会,切实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审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严格执行省级党委审计委员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有关要求,制定出台《办理审计重大事项和重要文稿工作规程》,对重大事项类别、重要文稿撰写及呈报对象、重大事项和重要文稿办理流程等作出具体规定,做到审计重大事项首先向中央审计委员会和省委审计委员会请示报告。2022年以来,江西省委审计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向中央审计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请示报告工作82次,江西省委审计办向省委审计委员会报送审计综合报告、审计专报等204份。规范设区市党委审计委员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明确向省委审计委员会请示、报告、报备事项的内容、程序、时限等,推动把相关要求落实情况转化为工作台账,督促做好省以下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2022年以来,江西省委审计办收到并办理市县党委审计委员会及其办公室重大事项请示报告410份。
推进审计工作全省一盘棋。加强对市县党委审计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领导和指导,举办全省党委审计办秘书机构工作研讨班,开展设区市党委审计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工作运行情况调研,督促指导设区市党委审计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规范化建设,将地方党委履行党委审计委员会职责情况作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推动建立健全与审计管理体制改革相适应的工作运行机制。统筹全省审计力量,认真做好省委审计委员会交办的重大审计事项和审计署统一部署的审计项目,推动审计计划衔接、项目实施联动、成果利用共享,形成上下贯通、步调一致的审计工作格局。
聚焦主责主业
努力做到如影随形
江西省委审计办紧紧围绕“国之大者”“省之要事”,统筹谋划和推进审计工作,推动以高质量审计监督服务保障江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科学谋划审计项目。认真落实“全面覆盖”要求,全面把握形式与内容、数量与质量的有机统一,深刻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政治意图、战略谋划和实践要求,聚焦重大政策落实、重大项目推进、重大资金使用、权力规范运行等方面,研究谋划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做到党的工作重点抓什么,审计就审什么。在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前,充分征求省委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市县审计机关、社会公众等的意见和建议,商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研究确定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切实提高审计工作精准性,推动以重点监督带动全面监督。
聚焦重点多维发力。推动全省审计机关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把审计工作融入全省改革发展大局,切实发挥审计的监督保障、规范促进和决策参谋作用。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组织对“放管服”改革、“六稳”“六保”、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助企纾困等重大政策落实情况开展审计,助力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围绕促进全面深化改革,密切关注财政、金融、国资国企等重点领域改革任务落实情况,推动重大改革任务蹄疾步稳、纵深推进。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组织开展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审计、粮食领域专项审计调查、设区市本级融资平台专项审计等项目,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围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深入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和资源环境领域专项审计,推动以更高标准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持续加大对医疗、住房、社保、教育、就业、乡村振兴等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力度,助力党委、政府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围绕规范权力运行,持续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聚焦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靶向发力,促进领导干部规范用权和履职尽责。
推动提升审计质量。积极构建审计计划、项目实施、复核审理、审计整改“四位一体”审计业务管理体系,层层落实审计质量控制责任,确保审计程序、审计结果经得起检验。推动省审计厅印发《审计项目计划编制及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加强跟踪调度,将审计项目计划执行和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核,促进提高审计质效。推动全省审计机关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审计法,恪守权力边界,规范审计行为,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推动省审计厅前移审理关口,对重大审计项目进行现场跟踪审理,帮助审计人员规范程序、完善资料、厘清思路,从源头上加强审计质量控制、防范审计风险。
深化成果运用
努力做到如雷贯耳
江西省委审计办坚持系统观念,加强研究谋划,推动把问题查准查实查透,持续推进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形成监督合力,推动审计成果权威高效运用。
做实研究型审计。江西省委审计办、省审计厅制定出台《关于深入开展研究型审计、进一步提升审计工作质效的实施意见》,聚焦审前、审中、审后关键环节提出9项研究重点,推动把立项当课题研究、把问题当课题研究、把建议当课题研究,双向贯通“政治—政策—项目—资金”主线,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把握准、领会透、贯彻好,实事求是地分析研判问题,科学审慎地提出审计建议和整改要求。建立审计专报研究运用机制,江西省委审计办、省审计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审计专报工作的通知》《关于规范审计专报征求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审计专报撰写进行系统性重构、整体性重塑,推动形成更多高质量审计专报,为省委决策提供参考。2021年以来,向省委审计委员会呈报审计专报41篇,均得到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肯定性批示。
高位推进审计整改。把抓好审计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一体推进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推动省审计厅出台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审计整改督查工作暂行办法、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指南、审计整改工作业务流程等制度。推动建立省审计厅审计整改监督平台,以“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为依托,动态跟踪审计整改情况,切实履行督促检查责任。推动加强部门协同联动。与党政督查密切配合,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纳入省委、省政府督查检查考核计划;与人大监督建立定期工作联系机制,常态化开展审计整改现场督办和满意度测评;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监督贯通协同,定期将省领导同志批示的重点事项整改情况报送至省纪委监委,督促相关地方和部门整改巡视反映涉及审计方面的问题。系统梳理2020年1月至2023年6月出具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推动开展审计整改“起底清零”专项行动,采取联合督办、重点督办、发函提醒、实地检查、约谈等方式,对尚未完成整改销号的存量问题进行全覆盖跟踪检查,推动问题彻底整改。
贯通协同形成合力。积极探索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有效路径,推动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建立健全审计发现问题线索移送查办反馈工作机制,推动省审计厅与省纪委机关联合印发《江西省纪检监察机关与审计机关协作配合工作规程(试行)》,推动省审计厅制定出台《审计发现问题线索移送工作办法》,与省纪检监察机关常态化开展信息共享、线索移交、结果反馈等工作。推动江西省委巡视办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巡视范围,实现“政治监督”与“经济监督”有机融合。推动省审计厅与江西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江西调查总队建立贯通协同工作机制,与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建立检察公益诉讼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与江西省财政厅联合印发《江西省财会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调工作办法》,推动在专题会商、信息互通、线索移送、协作配合、成果运用等方面协同配合,着力增强监督的严肃性、协同性和有效性。
素材来源:《中国审计》杂志2024年第19期
责任编辑:李勤 谢慧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