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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6日,受省政府委托,江西省审计厅党组书记、厅长李伟在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作《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整改报告》)。
《审计整改报告》指出,各地各有关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认真执行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有关审议意见,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作为改进政府工作、提升治理能力、防范重大风险、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全力落实各项整改任务,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审计整改报告》重点关注财政管理、省级部门预算执行、重点民生资金、重大项目和政策落实、国有资产管理等五个方面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特别是对于部分资金分配因素设置不科学、部门预算执行刚性约束不够、民生资金管理使用不够规范、国有资产管理不够到位等问题,提出了具体整改落实举措。此外,《审计整改报告》首次把审计建议采纳情况纳入审计整改范围,将审计提出建议落实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扎实推进审计建议落实落地,推动将审计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切实做到以审促建、以审促治。
下一步,省审计厅将按照《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监督的决定》要求和省政府部署,继续加强跟踪检查,督促被审计单位进一步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推动有关主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责任,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素材来源:厅综合调研处李萧铭
责任编辑:李勤 谢慧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