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用三轮汽车
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的通告
为进一步扎实推进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西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用三轮汽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严查农用三轮汽车违法载人、无牌无证、非法改装等重点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车型
1、三轮汽车(需要持C1驾驶证及以上、C3、C4驾驶证才能驾驶)
二、整治时间
集中整治时间: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2月31日,12月31日后常态化整治。
三、重点整治的违法行为
1、违法载人;
2、无牌无证;
3、酒驾醉驾;
4、超速超载;
5、达到报废标准、逾期未检验上路行驶的;
6、非法改装;
7、随意调头、逆向行驶、违反交通信号指示行驶;
8、违反禁令标志驶入禁行路段;
9、其它道路交通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