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4年第三批公开招聘392名工作人员公告!12月12日至12月20日报名!大专可报

职场   2024-12-14 23:30   广东  

新疆军区总医院面向社会招聘护理岗位人员公告

乌鲁木齐米东区公安局招聘90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图木舒克市公安局第三批招100名警务人员公告

和田洛浦县公安局的招聘150名警务人员公告

和硕县公安局招聘35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新疆长安中医脑病医院招聘公告

喀什经济开发区公开选拔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新疆军区总医院面向社会招聘护理岗位人员公告


单位简介


新疆军区总医院地处美丽的乌鲁木齐,有着悠久的历史和光荣的传统。医院1949年整编建院,是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保健为一体的大型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担负全区部队官兵医疗保障任务,并致力于服务全疆各族人民。

在新时期改革强军中,医院转型重塑、焕新启航,医疗力量空前壮大,保障范围跨越天山南北,辐射藏北高原。现根据医院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岗位50名,有临床工作经验者优先。

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按照人员资格初审、专业理论考试、面试、政治考核、体检的流程组织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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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犯罪及其他不良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道;

(四)政治立场坚定,服从组织安排,热爱卫生事业;

(五)具备胜任岗位的身体、心理条件,入职政治考核、体检合格;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护理执业资格(国线)和工作能力;

(七)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已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

(八)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

(九)符合岗位学历、年龄、专业资格等要求的应聘者,应届、历届毕业生皆可;

(十)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福利待遇


薪资(由基础工资、绩效和其他津贴组成);入职后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可享受子女就读医院幼儿园、工作日员工餐、员工宿舍、通勤班车等。


报名时间及方式


有意向且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者,请于12月12日至16日前往新疆军区总医院政治工作部(职聘办)现场报名,或发送个人电子版简历及学历、资格信息至联系邮箱。

联系人:周干事   

联系电话:

0991-4992089
0991-4992991

联系邮箱:

330666483@qq.com


2024乌鲁木齐米东区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90人)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辅警队伍建设,乌鲁木齐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招录警务辅助人员,

工作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米东区【长短期均可】【加微信细聊】【准时发工资不拖欠】

一、上班内容:日常工作

二、工资待遇:

13250+426(住房公积金)+1700(社保)=5436【五险一金】

2、学信网在籍或三方协议或学生证,打卡工资3800【商业保险】

@上班时间: 上一休一(24小时休24小时,没有固定上班时间,24小时必须在站里或者站点附近活动,休息,主班8-10小时)

@在职一年可以参加入编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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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龄18-28(退伍军人可放宽至30),身高165即可,

当天办理入职并安排宿舍,入职时户口本户主与本人一页复印一张纸上(或拍照保存),照片14

注:可盖实习章和实习接受证明 ,三方协议

QJ121202(微信)

原标题:乌鲁木齐米东区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s://www.xjhr.com/zhaopin/job_8236994.html


2024年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三批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兵团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二、招聘计划

根据岗位性质和工作任务,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100人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2024年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公安局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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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报名条件

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 年满18周岁以上;

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 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6. 具有正常履职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 国家和兵团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以下人员

1.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和辅警遗属;

2. 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 见义勇为人员、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4. 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 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人员;

6. 国家和兵团规定的其他优先招聘情形。

 (四)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1. 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2. 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3. 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4. 被依法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

5. 国家和兵团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8日,工作日期间上午10:30-13:00,下午16:00-19:00,逾期不再补报。

2. 报名地点。报考人员需到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公安局政治处(新疆图木舒克市金山南路1号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公安局培训基地)进行现场报名,网上报名人员可将报考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pingan3shi@163.com

3.需要提交的报考资料

(1)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2024年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文后附件),表中主要经历、家庭成员情况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按照填表说明认真填写,报名时需携带报名表

(2)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复印首页及本人页。 

(3)本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白底黑色衣服)+电子版照片(规格358*441)。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下载),需注明“以上学历是本人真实学历”,签名后按捺指印。

(5)如取得学位或职业资格证书需一并提供复印件,需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签名后按捺指印。

(6)如有其它报名材料请一并提交,包括但不限于退役军人证、党员证明、驾驶证等材料复印件,需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签名后按捺指印。

(7)农行卡卡号正面+身份证正面复印件1张,需注明“以上材料是本人真实信息”,签名后按捺指印。

(8)申请个人征信报告。到当地银行打印或到官方平台网站申请。(官方网址:https://ipcrs.pbccrc.org.cn/)

现场报名人员需携带以上(1)至(8)项纸质版材料进行报名,网上报名人员需要上传以上材料扫描件。不得由他人代为报名,报名表中填写详实的通信地址和联系方式。经现场核验后,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等证书原件返还考生,其余材料建档留存。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组织实施后续招考环节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平安三师”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

(二)笔试

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测试》,主要为时事政治、公安基础知识和写作,不指定学习资料,满分为100分。

考生如有缺考、违纪或成绩无效等情况,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面试

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由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公安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

考生如有缺考、违纪或成绩无效等情况,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能测评

通过面试的人员进入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暂行)》规定执行,体能测评合格的,根据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考生如有缺考、违纪或成绩无效等情况,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参加体检的报考者按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体检前3日不得饮酒、体检当日空腹。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报考者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可以进行复查,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进行等额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相关规定,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察由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公安局政治处负责组织实施。

(七)公示

根据报考者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等情况,择优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平安三师”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审批手续,进行实名制登记管理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兑现相关待遇。




五、待遇保障 

(一)薪酬福利待遇

辅警薪酬标准参照本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其他有关规定合理确定。

(二)其他待遇

辅警在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及带薪休假等权利,提供食宿,配发必要的服装。

(三)劳动关系

实行合同制管理,被聘用人员与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公安局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初次合同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人员一经聘用,日常管理和业务培训由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公安局负责。




六、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报考者违反相关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究问责。

监督电话:第三师图木舒克市纪委监委驻公安局纪检监察组0998-6300655




七、其他事项

(一)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招聘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请各位报考人员关注“平安三师”微信公众号。在招聘各环节中,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便于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相关事项。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警务辅助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招聘的辅警不具备公务员、人民警察、事业编人员身份。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公安局政治处负责解释。

岗位咨询电话

何警官  0998-6300207

      

附件:

附件1:2024年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公安局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附件2:2024年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公安局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公安局

2024年12月11日     


和田洛浦县公安局招聘150名警务人员公告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洛浦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1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0名(其中,男性140名,女性10名)辅警(为公安机关编外人员,不具备公务员、人民警察、事业编制人员身份),主要从事便民警务站、村(社区)警务室、指挥中心、视频监看等岗位(需接受统一分配和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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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辅警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中专(中专学历人员需有提升学历计划)及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特殊岗位和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6.具有正常履职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辅警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以下人员: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和辅警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人员、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人员;

6.国家和洛浦县公安局规定的其他优先招聘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

1.本人或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三代以内直系亲属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被依法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

11.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12.已在企事业单位就业且签订劳动合同尚未解除劳动关系的;

13.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笔试、体能测试、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5日至2024年12月15日(共10天);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新疆和田地区洛浦县公安局二楼政工科(洛浦县杭桂路215号);

4.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2)其他材料:退役军人证、驾驶证、计算机、普通话等级证书等材料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2月16日至12月20日;

2.资格审查地点:洛浦县公安局二楼政工科(洛浦县杭桂路215号);

3.资格审查所需材料:个人征信报告(银行打印)、学历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

(三)面试考察(与报名、资格审查同时进行)

招录人员携带《洛浦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录政审表》(面试时领表),前往户籍地公安机关进行政治审查。

(四)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察合格人员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不指定学习资料,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五)体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体能测试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执行;综合成绩不达标的,视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能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公示

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能测试、笔试、体检等环节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洛浦县公安局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

1.薪酬标准。人员晋升及薪酬福利参照《洛浦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层级化管理办法(试行)》执行,与洛浦县公安局辅警现行工资一致。

2.福利待遇。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六、其他要求

(一)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招聘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洛浦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15346779465、0903-6621061


2024年和硕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暂行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经征求人社、财政部门意见,并报请县委同意,和硕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招聘标准和程序,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5名(为公安机关编外人员),具体详见《和硕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注:每个职位按照招聘数1:3比例进行笔试,如报名数达不到1:3比例该职位将并入报名数最高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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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年满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1994年12月12日以后出生),女同志身高不得低于160CM,男同志不得低于170CM。

(三)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非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四)具有正常履职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无违法犯罪记录。

(六)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吸毒、嫖娼、赌博受过处罚的;

5、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因违纪违法、违反工作纪律等原因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

7、国家和自治区规定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具体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占综合成绩60%)、面试(占综合成绩40%)、体能测试、体检、公示和聘用。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0日,每日上午10:30--13:00,下午16:00--19:00。

2.报名地点:和硕县公安局大门口北侧信访室

咨询电话:19999763729
(二)报名所需材料

(1)报考人员自行填写《和硕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其中主要经历、家庭成员情况需认真仔细填报,报名时提供纸质版报名表。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同时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下载)。

(3)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2张,户口簿复印户主及本人页。

(4)本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不限底色)。

按照有关规定,报考者提供的报考资格或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不实的,造成后果由报考人自行负责;报考者恶意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聘用资格。

(三)政审

为进一步提高招聘效率,考生须自行下载《和硕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政审表》(附件3)进行填写,前往户籍地公安机关进行政治审查,并在报名时提交至和硕县公安局。考察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相关规定,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主要以时事政治、公安基础知识为主,不指定学习资料,满分为100分;考生如有缺考、违纪或成绩无效等情况,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再进入后续环节。笔试时间、地点、成绩后续通过电话告知。

(五)面试  

面试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根据实际情况以电话形式告知。

参加面试人员需提前30分钟到指定地点报到,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的,取消面试资格。

(六)体能测试

综合成绩(笔试占综合成绩60%、面试占综合成绩40%)按照职位招聘数从最高分自下排序1:1进入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执行。考生如有缺考、违纪或成绩不合格情况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同时进行等额互补。

(七)体检

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到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事业编干部招聘标准为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退还体检费,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不合格申请复查的,可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有明确结论的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进行等额互补。

(八)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九)聘用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和硕县公安局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五、其他要求

1、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报考人员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如报名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对违反考聘纪律或填报虚假信息报名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请各位报考者保持报名时所需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便于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相关事项,因报名所填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6、本《公告》由和硕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六、纪律监督

此次招聘全程由和硕县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组监督。

附件1:《和硕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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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和硕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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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和硕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政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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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长安中医脑病医院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吸纳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结合医院发展需要招聘医疗技术人员,现将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招聘硕士研究生10名

招聘医疗技术人员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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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研究生招聘岗位及要求


01  中医儿科(2人)

任职要求:

✓ 中医儿科、针灸推拿专业

✓ 研究生学历

✓ 中医儿科临床方向

✓党员优先

02  中医内科(1人)

任职要求:

✓ 中医内科、中西医结合、神经内科、针灸推拿专业

✓ 研究生学历

✓ 中医内科临床方向

✓党员优先

03  康复医学(1人)

任职要求:

✓ 康复医学、康复治疗技术专业

✓ 研究生学历

✓ 康复医学临床方向

✓党员优先

04  护士(4人)

任职要求:

✓ 护理、中医护理专业

✓ 研究生学历

✓ 护理学临床方向

✓党员优先

05

科教科干事(1人)

任职要求:

✓ 医疗相关专业

✓ 研究生学历

✓ 具有三级医院科研、教学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党员优先

06

康复部干事(1人)

任职要求:

✓ 神经内科、儿科专业

✓ 研究生学历

✓ 学硕方向

✓党员优先


02、 医疗技术人员岗位招聘要求


01  质控医师(1人)

任职要求:

✓ 有中医内科、中医儿科、神经内科、康复医学科、重症医学等相关背景

✓ 从事病案质控工作10年以上

✓ 具有医师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熟知医保政策,有扎实的中医内科、中医儿科、神经内科、康复医学知识,能熟练掌握HIS系统,能熟练运用电脑制作各种统计报表、制作PPT

✓对医院数据上报有丰富的经验

✓党员优先

02  精卫医师(1人)

任职要求:

✓ 精神医学及临床专业

✓ 具有医师资格(精神卫生执业范围),具有儿童康复、心理治疗工作经验优先

✓党员优先

03 检验科副主任(1人)

任职要求:

✓医学检验相关专业

✓副主任及以上职称

✓具有三级医院检验科管理工作经验优先,

医学检验相关专业

✓党员优先

04 超声诊断医师(2人)

任职要求:

✓ 医学影像(超声、电生理)相关专业

✓ 中级职称,持有CT或核磁大型设备上岗证

✓具有三级医院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党员优先


03、薪资福利


1、硕士研究生岗位享受医院人才引进薪资政策;

2、硕士研究生应聘者选聘为科室助理的享受岗位补贴、合同履约保证金、科研项目奖励; 

3、享受“五险一金”待遇,依法缴纳养老、医疗 (含生育) 、失业、工伤、住房公积金。

4、薪酬待遇由基本工资、院龄工资、绩效奖金、岗位津贴组成。

5、医院鼓励聘用人员进行职业发展规划,为其提供职业发展机会,德才兼备、业绩突出的可竞聘科室负责人等职务,同时医院为聘用人员提供外出进修培训的机会。


04、预约方式及地址


联系方式

招聘热线|0991-3073811 罗老师

简历投递|415993732@qq.com


面试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安宁渠路183号六楼人力资源部


地铁:乘坐轨道交通1号线,到宣仁墩地铁站D口出站,步行1.2公里到新疆长安中医脑病医院

公交:市内乘坐6501、3025、551到丽景水岸站下车;43路车到三拖站路下车,沿安宁渠路方向向北行走500米

喀什经济开发区公开选拔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喀什经济开发区是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级经济开发区,是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喀什片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因工作需要,喀什经济开发区现公开选拔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对象

面向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公益一类)现有在职在编科级及以下人员。本次公开选拔岗位均为全额事业编制,现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报考须放弃原身份,进入开发区事业编管理,实行编制封存管理,保留原职务等级层次,纳入开发区人事管理制度改革。

二、公开选拔岗位

公开选拔各类业务骨干12名。详见《喀什经济开发区公开选拔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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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1212】查看详细职位表及进行报名

三、相关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三)具有公开选拔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四)年度考核没有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

(五)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六)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规定以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除以上基本条件外,需满足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基层服务期或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治斗争中认识含混、态度暧昧。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8.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不得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9.尚在任职试用期、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年龄及相关资格条件等计算截止日期均为公开选拔报名第一日。

四、相关程序

1.报名。报名人员登录https://kashi.zhaopin.com查询公开选拔岗位等情况。按要求如实填写《喀什经济开发区公开选拔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点击下载》,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报名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10:00至12月18日19:30。

2.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专业类别对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详见附件),不如实填写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责任自负。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进行面试,通过资格审查情况在报名系统中查询。

3.笔试。笔试采取线下考试方式进行,在新疆喀什设笔试考点。笔试时间:暂定2024年12月下旬(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4.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岗位选拔计划数的比例为3∶1,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入围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际人数入围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报考人员履行职责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同时对应试者的逻辑思维、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临场应变、语言表达能力以及与公开选拔岗位的匹配程度进行测试。面试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问答,满分为100分,60分为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采取线下形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5.考察。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岗位选拔计划人数的比例为1.5:1,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同时入围考察;达不到比例的,该职位实际面试合格人员进入考察。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考察情况和岗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经集体研究决定在入围考察的人员中为每个职位确定拟用人选。为保证公开选拔工作质量,经严格考察,考察对象确不符合职位条件或选拔要求的,可以空缺。

6.体检。根据考察情况,按选拔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相关体检规定要求进行体检。

7.公示。对拟用人选情况在http://www.kstq.gov.cn(喀什经济开发区官网)进行公示。

8.调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调动的人员,组织拟用人选到选拔单位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公开选拔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9.递补和调剂。为了保证公开选拔工作质量,笔试、面试环节不进行递补,考察、体检等环节出现的职位空缺,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相关待遇

试用期满调入开发区后,实行开发区岗位聘用制管理,按照聘用岗位,薪酬执行开发区绩效薪酬管理办法(工资总额为原身份工作的约2倍,按考核情况核发)。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选拔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引进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七、本公告由喀什经济开发区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98—2575881

监督电话:0998—2959005

八、点击下载附件

附件1.喀什经济开发区公开选拔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附件2.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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