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区级事业单位公开招录548名工作人员公告!12月10日开始报名!带编制、工资待遇堪比公务员

职场   2024-12-11 23:00   广东  

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第二次招118人公告

新疆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招聘52人公告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党校招聘公告

喀什大学公开招聘373名工作人员公告

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24年第二次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等要求,经新疆医科大学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118名,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始建于1954年,是国家第一个五年计划中原苏联援助中国156个重点建设项目之一,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和管理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多年来,医院始终秉持“文化建院、依法治院、科教兴院、人才强院”的建院方针、“仁爱、诚信、精湛、卓越”的院训和“一切为了各族人民健康”的宗旨,构建了以“大爱无疆、大医精诚”为核心的文化发展理念,持续为疆内外乃至中亚各国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和高水平的医学教育。

医院学科齐全、技术高超,特色专科突出,拥有临床医技机构2个、临床型中心28个,其他临床医技科室36个、教研室39个,心血管、骨科及肝移植等一大批优势学科享誉疆内外。医院的国家级、省部级科研立项、科技成果、SCI收录论文等均居全疆医疗机构之首。临床医学学科进入ESI世界排名前2.07‰,医院连续四年进入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国家监测指标评价等级A+队列。连续九年在《中国医院排行榜(综合)》中位居西北区第3名。艾力彼医院管理研究中心发布的《2023届中国医院竞争力•顶级医院100强》中位列第60名。

二、引才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引才,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引才岗位信息详见《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24年第二次高层次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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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立场坚定,服从组织安排,热爱医疗事业。

(五)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七)应聘人员应具备引进岗位所公布的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八)符合引进岗位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8年12月9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具体年龄要求详见《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24年第二次高层次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点击下载》(附件1)。

(九)具备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详见附件1)。

(十)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5.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四、人才引进程序

本次公开引才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开引才程序主要有: 发布引才信息、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含学术水平答辩)、试工、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发布引才信息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xinjiang.gov.cn/)、新疆医科大学网站(http://www.xjmu.edu.cn)、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网站(https://www.xydyfy.com/)发布引才公告、公布引才岗位、资格条件及引进程序。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18日。

2.报名方式:

登陆医院招聘网址:

http://172.16.250.99:8888/hire/hireNetPortal/search_zp_position.do?b_query=link&operate=init&hireChannel=02&cms_chl_no=50&menuType=0&chl_id=50

点击“社会招聘”,注册个人信息,申请相应岗位,详细操作见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应聘须知(附件4)

3.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注册后详细填写相关信息,其中包括基本信息、联系方式、学历、工作经历、家庭成员信息等,所填信息要求完整、准确,如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2)专业参照目录: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岗位参照2018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附件5)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要求参照《关于调整优化临床医学专业学位领域设置的通知 点击查看》(附件6,如所学专业为学校自设专业,须提供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需求专业相符的证明。

(3)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完成网上报名后,即可到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鲤鱼山南路137号)苏园4号楼117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审核。请携带以下材料并按顺序排列:

1.《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申报表 点击查看》(附件2)原件,需正反打印。

2.《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人才引进考察表》(附件3)原件,需正反打印至一张A4纸上,否则视为不合格。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正反面复印至一张A4纸上。

4.初始学历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查询下载,必须在有效期内)。

5.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范围须与所报考岗位及专业相符。

6.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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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核

考核环节分为:面试(含学术水平答辩)和试工,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面试成绩占40%,试工成绩占60%。

1.面试(含学术水平答辩)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试工环节。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2.试工

应聘人员应参加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试工。试工结束后组织考核,试工考核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试工及试工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试工环节为引才考核环节,期间不计薪)。

3.总成绩

总成绩=面试成绩×40%+试工成绩×60%。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加试采取面试的形式开展。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引进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五)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性格特征和心理素质。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作为对应聘人员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组织实施,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由受检者自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申请复检,由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另选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行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七)考察

1.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对应聘者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将个人档案一并报考察部门审核。

2.重点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3.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4.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进入公示环节。

(八)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公示

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推荐聘用人员进行审核,确定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官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有异议的,由公示组织实施部门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到岗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

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引才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6-12个月,原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其余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联系方式

(一)通讯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鲤鱼山南路137号(邮政编码:830054)

(二)联系电话:

0991-4361322(赵老师、王老师、朱老师)

六、纪律与监督

引才工作全程接受新疆医科大学纪委、人事处及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纪检监察审计部监督。

监督电话:0991-2110029、0991-2110072、0991-4362667

七、其他事项

1.引才全过程中有关公告、公示等事项,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官网进行发布,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并无电话或短信单独告知义务。

2.引进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及时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官网公告

3.引进人员务必提供准确无误、畅通的联系电话,以防错过重要信息提示。

4.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2024年12月9日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党校(新疆行政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为加强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党校(新疆行政学院)教师队伍建设,坚守为党育才、为党献策的党校初心,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提出的“建设富有新疆特色省区级一流党校”的目标,现面向疆内外全天候引进博士人才5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党校(新疆行政学院)创建于1950年3月,前身为中共中央新疆分局地方干部训练班,先后经历分局地方干部培训班、分局干部学校、分局党校、自治区党委党校几个发展阶段。2000年9月,成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学院。2024年3月,校(院)搬迁至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延安路1230号,新校区占地面积746.83亩,总建筑面积23.89万平方米。

校(院)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及哲学、政治学、经济学、党史党建、民族宗教理论、法学、公共管理、文化学等教研部。现有专职教师100人,其中高级职称52人,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天山雪松”、“天池英才”、自治区文化名家及“四个一批”人才等20人。获中组部好课程8个、全区党校系统精品课50个。年均举办各类班次100余班次、培训干部1万余人,现有现场教学基地30个、现场教学点180个、精品教学路线70条。主办《实事求是》、《领导参阅》、《新疆党校报》等刊物。

近年来,校(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校姓党,坚守为党育才、为党献策初心,以基本培训为重要抓手,深化从严治校、质量立校、人才强校,努力打造富有新疆特色的省区级一流党校,不断培养造就适应新疆现代化建设需要、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各民族干部队伍,为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更好建设美丽新疆贡献党校力量。

二、引进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党的领导,热爱党的干部教育培训事业。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素养。具有强烈的事业心,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纪守法、品德高尚,学风诚信,治学严谨。

(三)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珍惜集体荣誉。有志于扎根新疆建功立业,服务党的干部教育培训事业。

(四)身体健康,能满足人才培养、教学科研等工作需要。

(五)符合招聘岗位学历学位、年龄及专业要求,具体要求“引进范围要求”。

(六)不具有申报资格的情形: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

处分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现役军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5.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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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引进范围及要求

主要招收:哲学0101、理论经济学0201、应用经济学0202、法学0301、政治学0302、社会学0303、民族学0304、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中国语言文学0501、新闻传播学0503、中国史0602、世界史0603、生态学0713、农林经济管理1203、公共管理1204等相关专业毕业生(详见自治区党委党校官网)。

第一层次: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项:①近5年在CSSCI期刊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第一作者);②近5年主持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以上;③近5年获得省部级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1项以上(排名前2位);④近5年获得省级教学优秀奖;⑤其他层次相当的条件。

第二层次: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项:①近5年在CSSCI期刊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第一作者);②近5年主持完成地厅级科研项目1项以上;③近5年获得省级政府社科优秀成果三等奖1项以上(排名前2位);

④在省级理论刊物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5篇(第一作者);

⑤其他层次相当的条件。

第三层次: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项:①近5年在CSSCI期刊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第一作者);②近5年参与完成地厅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③在省级理论刊物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④其他层次相当的条件。

第四层次: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取得博士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四、引进待遇

(一)职称待遇。根据岗位设置安排,已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到校(院)工作后即按原专业技术职称聘任;无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且有一年以上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经历者,当年即可参评副高职称,获得相应资格者即可聘任;无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且无工作经历,次年参评副高职称,获得相应资格者予以聘任。

(二)薪资待遇

1.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的办法,在符合政策规定的情况下,协商确定相关待遇。

2.青年优秀人才:第一层次青年博士一次性安家补助费25-30万元(税后),科研启动金12-15万元;第二层次青年博士一次性安家补助费20-25万元(税后),科研经费科研启动金10-12万元;第三层次青年博士一次性安家补助费15-20万元(税后),科研启动金8-10万元;第四层次青年博士一次性安家补助费10-15万元(税后),科研启动金5-8万元。

3.自签订高层次人才引进协议之日起,提供人才公寓一套。

4.纳入校(院)各类人才培养和支持计划,优先推荐参加国家及自治区相关人才支持项目评选。

五、引进程序

(一)个人申报:填写《自治区党委党校(行政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申报书》(详见自治区党委党校官网)并与申报书附件所列相关印证材料原件扫描件(JPG/PNG/JPEG格式)一并打包成压缩文件,以“高层次人才+专业+姓名”命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的邮箱(zzrsc2658445@163.com)。

(二)资格审查:组织人事处会同拟用人部门对申报人员的基本信息和专业方向进行初审,科研处对其科研成果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

申报人员应提供:

1.毕业院校(工作单位)出具的在校(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公章;

2.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并加盖公章;

3.申报岗位要求提供的材料;

4.学历和学位电子版、纸质版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学信网自行查询打印,学位认证报告由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自行查询打印)。

(三)面试考核:考核采取线下面试的方式,考核内容包括试工、试讲和专家考核。申报人员赴相关部门开展试工。试工结束,由试工部门提供是否同意进入试讲环节的书面意见。申报人员的面试按照试讲和专家考核的方式进行,校(院)专家组进行评议。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具体组织形式、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四)组织体检:体检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执行,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申报人员自理;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应聘和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申报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校(院)指定三级甲等医院复检一次,有明确结论的只进行一次复查,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五)组织考察:自治区党委党校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考察,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表现、能力素质、道德品质等。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六)确定人选:经审查、面试、体检合格的申报人员由校(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提交校(院)委会进行研究,确定拟引进人员。拟引进人员确定后,在自治区党委党校官网主页上公示7个工作日。

(七)手续办理。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人员,由自治区党委党校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文件,办理聘用手续。引进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自治区党委党校组织人事处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纪律监督

(一)人才引进实行回避制度。有关事宜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二)自治区党委党校(行政学院)纪检部门全程监督此次招聘(监督电话为0991-2660428)。

(三)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在自治区党委党校官网主页上及时进行公告,请申报人员密切关注。

七、其他事项

(一)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详实,申报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申报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申报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及时关注自治区党委党校官网主页上发布的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事项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自治区党委党校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自治区党委党校(行政学院)组织人事处师资职称科

联 系 人:古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0991-2658445

报名邮箱:zzrsc2658445@163.com

咨询时段:工作日10:00-13:00  16:00-19:00

附件:

自治区党委党校(行政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申报书      

2018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党校(新疆行政学院)

2024年12月3日

新疆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等文件要求,经新疆医科大学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52名,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是中国规模较大、中西医人才汇聚、学科设置齐全、技术力量雄厚、中医特色突出、配套设备先进,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和康复于一体的自治区级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同时是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重点中医医院项目建设单位、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项目培育单位、国家中医药优势特色教育培训基地、国家中医药海外中心建设项目单位、国家中医药国际合作基地、国家中医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并设有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在国家三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中(2022年度),医院位列全国前5%行列,综合评价等级获得A+级。

二、引才岗位及人数

2024年医院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52人,均为专业技术岗,其中:医师岗位47人,科研岗位5人(详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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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引才原则

引才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核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确保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四、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立场坚定,服从组织安排,热爱医疗事业。

(五)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七)应聘人员应具备引进岗位所公布的学位;医师岗位需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认证。

(八)符合引进岗位的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指1978129日(含)以后出生。

(九)具备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十)往届和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2024年毕业生须在20241231日前取得学位证,未按期取得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5.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五、引才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考核制的方式进行,分为发布引才信息、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含学术水平答辩)、心理测试、试工、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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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布引才信息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s://rst.xinjiang.gov.cn)、新疆医科大学网站(https://www.xjmu.edu.cn)、新疆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网站(https://www.xjtcm.com)发布引才信息、公布引才岗位、资格条件及引才程序。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材料、任职资格等进行现场审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下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新疆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官网上发布(https://www.xjtcm.com)。

1.报名时间: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1231日止。

2.报名地点:新疆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急救中心旁建设银行七楼702室人事科。

3.报名方式:

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应聘人员请携带以下材料并按顺序排列,进行现场确认:

1《新疆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考察表点击查看》(附件2)原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意见栏:由应聘人员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应聘者所在单位意见栏: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填写;历届生如已参加工作,由原工作单位出具考察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暂无工作单位的由居住地所在社区出具考察材料并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本人承诺栏:需应聘者本人手写承诺并签名。该表需正反打印至一张纸上,否则视为不合格。

2)《新疆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申报表 点击查看》(附件3)原件。

3)初始学历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查询下载,应届生需提供学籍验证报告),必须带有效期内二维码。

4)执业资格证、职称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为正反面复印。

6)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4.注意事项:

1)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详实,凡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2)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多报视为无效。

3)专业参照目录:专业要求参照2018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新增学科参照《关于调整优化临床医学专业学位领域设置的通知》(医专业学位委〔20207 号)。如所学专业为学校自设专业,须提供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需求专业相符的证明。

(三)考核

考核环节分为:面试(含学术水平答辩)、心理测试、试工,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面试成绩占40%,试工成绩占60%

1.面试(含学术水平答辩)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新疆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官网。

2)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2.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性格特征和心理素质。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作为对应聘人员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试者,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3.试工

应聘人员应参加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试工。试工结束后组织考核,试工考核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试工及试工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试工环节为招聘考核环节,期间不计薪)。

4.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面试成绩×40%+试工成绩×60%。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加试采取面试的形式开展。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引进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四)体检

1.应聘人员体检由医院组织实施,按招聘岗位数及人数    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在三级甲等医院组织实施。体检名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3.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工作由体检组织实施部门另行指定三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行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五)考察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新疆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官网。

2.重点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3.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4.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进入公示环节。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

考察结束后,合格人员将提交医院党委会及新疆医科大学党委常委会审议,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和新疆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官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有异议的,由公示组织实施部门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因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到岗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

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引才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6-12个月,原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其余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招聘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院招聘岗位所在部门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本岗位。我院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新疆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此次招聘。监督电话:0991-5561780

七、招聘联系方式

人:杨老师、叶老师

联系电话:0991-5852368(新疆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人事科)

八、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新疆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官网及时进行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和新疆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官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疆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附件:

1.新疆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设置一览表(下载)

2.新疆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考察表(下载)

3.新疆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申报表(下载)

4.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2018年版)(下载)

5.关于调整优化临床医学专业学位领域设置的通知(医专业学位委〔20207 号)(下载)

新疆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

2024129

喀什大学公开招聘373名工作人员公告

一、学校简介

喀什大学位于“一带一路”重要节点、中巴经济走廊起点、南疆城市群区域中心—喀什市,是祖国最西部一所办学历史悠久、学科门类齐全、办学特色鲜明的现代化综合性大学。学校现有23个教学单位,1个教育学博士学位授权建设点;16个硕士学位授权点,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和工学6大学科门类;71个本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农学11大学科门类。现有教职工2300余人,在校生3.5万人。拥有高台、新泉、东城3个校区,占地面积4050亩,形成了“一校三区”的办学格局。

二、引进对象、岗位和计划数

(一)编内全职引进人才:专任教师岗共120名,引进层次为特殊人才、学科带头人、优秀教授、学术骨干(含团队)和优秀青年教师(博士)。

(二)校外柔性引进人才:专任教师岗共253名,其中银龄教师93名、援疆支教教师96名、兼职授课教师64名。

三、引进条件

(一)品行端正,师德高尚,治学严谨,遵纪守法。

(二)编内全职引进人才中优秀青年教师(博士)年龄须在40周岁及以下,其余层次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银龄和兼职授课教师一般不超过65周岁,援疆支教教师为支援高校在职教师。

(三)引进人才均须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编内全职引进人才的职称和业绩要求均按照《喀什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及管理办法》执行。银龄教师需具备副高以上职称,援疆支教教师、兼职授课教师职称不作要求。

四、岗位基本条件

具体见《喀什大学2025年编内全职引进高层次人才专业需求一览表》(附件1)和《喀什大学2025年选聘银龄、援疆支教、兼职授课教师岗位需求一览表》(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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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引进待遇

(一)特殊人才、学科带头人、优秀教授、学术骨干(含团队)和优秀青年教师(博士)

1.特殊人才:相关待遇采取一人一事一议协商而定。

2.优秀团队:根据团队成员标志性成果按优秀教授、学术骨干或优秀青年教师(博士)的相关待遇执行。

3.学科带头人:服务期5年或8年,享受安家费60-100万元或一套100-200㎡住房,每年60-100万元生活补助(享受3年)。

4.优秀教授:服务期5年或8年,享受安家费45-75万元或一套100-133㎡住房,每年30-45万元生活补助(享受3年)。

5.学术骨干:服务期5年或8年,享受安家费40-65万元或一套100-125㎡住房,每年20-35万元生活补助(享受3年)。

6.优秀青年教师(博士):根据一至四层次,服务期5年或8年,享受安家费10-45万元,提供一套不低于100㎡住房,无住房需求者给予住房补助费53万元,享受每年1-6万元生活补助(享受3年)。

学校还将配备科研启动费,特殊人才科研启动费具体商议,其他高层次人才中理工科类14-50万元,文科类10-25万元。

(二)银龄教师

1.长期援派教师:援派时间不少于一学年,正高级职称教师11.5万元/年、副高级职称教师9万元/年。

2.短期援派教师:援派时间不少于一学期,正高级职称教师9500元/月、副高级职称教师7600元/月。

3.其他待遇:提供专家公寓,一学期报销本人或直系家属一次往返交通费,发放课时费,购买雇主责任险。

(三)援疆支教教师

待遇参照中组部、人社部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援疆干部人才相关待遇执行。提供住房,每学期报销一次往返交通费。

(四)兼职授课教师

1.课时费标准:正高职称300元/课时,副高职称或博士260元/课时,中级职称200元/课时。

2.其他待遇:提供临时性住房,每学期末一次性发放该学期交通补贴,标准为喀什地区教师1000元/人·学期,喀什地区以外的疆内教师2000元/人·学期,疆外教师6000元/人·学期,购买雇主责任险。

注:编内全职引进人才的具体专业、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其他相关要求以最终发布的《喀什大学2025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为准。

六、报名方式

有意向应聘者,请按照附件1和附件2中联系方式与对应学院联系沟通报名事宜。

七、联系人及电话

(一)编内全职引进人才

党委组织(人事)部人事科 (0998)2890028 彭老师 冯老师

人才科 (0998)2890340 李老师 张老师

(二)银龄教师

党委组织(人事)部人才科 (0998)2890340 李老师 张老师

(三)援疆支教教师、兼职授课教师

党委教师工作部师资科 (0998)2890129 杨老师 闫老师

喀什大学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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