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明溪县人大常委会通过有关人事事项

政务   2024-11-26 12:02   福建  




11月26日,明溪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因岗位调整,决定免去:


 傅永强的明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职务。


因岗位调整,免去


        廖正币的明溪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因工作需要,任命:


王月清(女)、王林丽(女)、王忠辉、王艳(女)、邓美玲(女)、叶文倩(女)、叶金芳、吕月珍(女)、吕家林、刘丽芳(女)、刘虹(女)、刘爱莲(女)、江小乐(女)、池晓燕(女)、汤茂金、汤国平、汤凌云(女)、汤瑞颖(女)、李光强、李兆发、李柳清(女)、李斯进、李燕梅(女)、杨九龙、杨文斌、杨亨鸿、杨官飞、肖利丽(女)、吴敏(女)、吴燕红(女)、邱雪慧(女)、余长新、余斌宏、余薏忠、张萍(女)、张志成、张利珍(女)、张珍(女)、张素华(女)、陈月珠(女)、陈莉娟(女)、陈峰、卓莲叶(女)、罗东梅(女)、罗桂文(女)、郑明京、晏德友、高珠艳(女)、唐福明、黄进亮、黄怀松、黄显鹏、黄晓玲(女)、黄海霞(女)、黄燕春(女)、谌根深、彭玉坚(女)、曾玉玲(女)、曾立辉、曾丽兰(女)、曾桑珠(女)、曾淑萍(女)、曾旗平、温菊英(女)、温慧英(女)、谢秋平(女)、赖正彪、赖迟香(女)、赖美丽(女)、赖章福、蔡月丽(女)等71位同志为明溪县人民陪审员。


来源:明溪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编辑:董心沂

初审:罗   娟

复审:汪其鹏

终审:石秀苇


明溪在线
政务新闻、生活服务、品牌宣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