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二、三轮电动摩托车,低速电动四轮车车主、驾驶员朋友们:
你们好!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电动二、三轮摩托车,低速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由于其驾驶简便、价格低廉,已成为许多人出行首选的交通工具。但此类车辆给大家出行带来便利的同时,由于其安全技术标准低,稳定性差,加上部分驾驶人文明出行、安全出行意识不高,存在无证驾驶、乱穿乱行,乱停乱放,扰乱通行秩序,危及交通安全的行为。
为保证你交通出行的合法权益和正当利益,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特别提示:
一、目前,市场(网络)销售的部分电动二、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未经工信部许可生产,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不符合依法登记挂牌条件,车辆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不能办理牌证,不能合法上路行驶,请你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车辆。
二、电动二、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安全性能及防护性能低,发生交通事故后,极易造成生命伤亡和财产损失,且部分二、三轮,四轮电动车不能申领号牌,未购买交强险及其他机动车商业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受害人得不到相应的保障。如电动车一方负事故责任,将由驾驶人自己按责任比例承担相应民事赔偿。
三、大部分电动二、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技术参数已达到机动车标准,属于机动车范畴,应依法办理注册登记,驾驶电动二摩托车(轻便)必须持有E、F类驾驶证,电动三轮车必须持有D类驾驶证,驾驶低速四轮电动车必须持有C3以上驾驶证,凡是不具备驾驶资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罚。
四、严禁使用二、三轮摩托车,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违规载人,接送学生,驾乘摩托车、电动车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应靠最右侧车道行驶,转弯、变更车道、靠边停车时减速慢行,并提前开启转向灯,不得擅自改装(加装遮阳伞等),不得酒后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