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吉木萨尔县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负责案件办理过程记录工作;案件材料接收、录入,以及案卷装订、保管和归档;法律文书校对、印制、收发和各类工作材料管理;协助检察官办理案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专业,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5.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1990年2月5日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在公务员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
6.本级检察机关在职工作人员的近亲属;
7.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2月6日-11日,10:00-19:30)
1.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的方式。
2.报名、资格审查地点:吉木萨尔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检察院三楼A301室)。
3.携带资料:报名人员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考试。(2月12日-13日)
1.考试分为笔试(2月12日)和面试(2月13日)。
2.笔试为综合素质测试,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政治素质、法学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3.根据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按实际人数入围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自我认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随机应变、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向面试人员公布,并由面试人员签字确认。
4.各科考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并分别按照比例折合计入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以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生名单,发放体检通知。
5.考生考试成绩一年有效,如入围体检、政治审查及培训、试用期的人员有不合格情况出现缺额时,可依据成绩从高往低依次递补。
(三)体检(2月14日)
体检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体检费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承担。体检结果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再行体检。
(四)政治审查(2月15日)
政治审查主要包括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等内容。
(五)公示与录用。(2月16日)
1. 面试、体检、政治审查全部合格的拟录用人员,通过吉木萨尔县人民检察院公示栏公示。
2. 公示期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确定招录人选。
(六)培训及入职。(2月17日)
对拟聘用人员在上岗工作前由吉木萨尔县人民检察院组织不少于15天的培训。试用期一个月,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参照同类同地区新招录公务员工资标准执行,在聘用期内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的基数、比例依照本地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994-6915172 6917305
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doc
来源|吉木萨尔县人民检察院
排版|骆子涵
校对|陈心怡
校审|吴妙言
主编|青 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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