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关桥下所有家长、学生

旅行   2024-12-16 15:01   浙江  


近日 浙江湖州

一名男孩骑行自行车

从一条小巷中冲出

撞到了一辆正在行驶的汽车右后侧

随后摔倒在地

事故导致男孩受伤

自行车与汽车不同程度损坏

交警调查发现男孩仅11岁

并未达到在道路上

骑行自行车的法定年龄(12周岁)





骑行年龄有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佩戴头盔是安全骑行的必要保护措施,骑行或乘坐电动自行车需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并系好安全卡扣,以保护头部,降低事故伤害程度。

不要违法载人

骑行时违法载人,一是加剧了车辆重心不稳定性,二是在遇到危险或紧急状况时,驾驶人难以控制车辆平衡,容易发生事故且乘员被动伤亡的比例更高。

各行其道

骑行非机动车上路,要在非机动车道内通行,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沿道路右侧行驶。

骑行过程中,一定要注意观察路面情况,不能随意掉头转弯,以免发生危险。

在路口一定要按信号灯指示通行,并停在非机动车道停止线内观察等待。

远离大型车辆

大型车辆转弯时,内侧有2米左右的危险区域,一定要远离这个区域。如果紧贴大型车车身骑车,那么车辆在右转弯时就极易将骑车人刮倒,其右后轮还可能从人身上碾压而过,非常危险。

不攀附骑行

不在骑行时追逐打闹;不在马路上“S”形骑车,避免与他人相撞;不互相拉扯、攀附骑车。




家长应做到



01

要对子女履行教育和监护责任

家长要增强自身的安全意识,履行好监护人的责任,不为未满16周岁的学生购买或提供电动自行车,且严禁让未到法定年龄的子女骑乘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上路

02

要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

家长要教育子女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培养子女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坚持从自身做起,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交警提醒




为了孩子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请广大家长对此要有足够的重视
不能有丝毫的马虎疏忽和侥幸心理

会骑≠能骑

请务必做好孩子的

交通安全教育

确保行车安全

来源/浙江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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