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人社部规〔2018〕4号)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经事业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并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给予闫帅森等2078名同志嘉奖,其中,临汾中院19名同志拟获嘉奖。
临汾中院
嘉奖名单
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中心(6人)
李新星、李 静、李晓梅、张 莉、连晓兰、马晋明
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13人)
马海霞、党成平、宋佳玮、王 斌、王跃红、贾跃明、张伟山、董金龙、申宁宁、候佳来、吴宁宁、毛 欣、李 婧
来源丨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丨阎丽娜
审核丨王开章 杨 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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