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临挑战:家事审判改革势在必行
记者: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千家万户都好,国家才能好,民族才能好。”家事审判承担着守“小家”和谐、护“大家”安定的重要职责。李庭长,您先后担任古阳法庭庭长、民一庭庭长,主要负责家事等案件审理,您介绍一下当时办理家事案件的情况吧。
李锦文:1992年我到法院工作后,先在刑庭,实践中也处理过因家庭纠纷处理不当而引发的刑事案件,我们就意识到家事纠纷如果处理不妥当,就有可能民转刑,对维护社会稳定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后来在民事审判中,我就极力做当事人工作,想尽办法促使纠纷案结事了。
1993年,时任刑庭审判员的李锦文翻阅卷宗材料。
记者:我们了解到20余年来,您在办理家事案件过程中总结出了“345调解法”,调解率一直保持在80%以上。
李锦文:从1998年一直到退休前,我都从事民事审判工作,逐渐总结出了家事案件“345调解法”。“3”就是三个点,找准争议焦点、矛盾转化交叉点、法律与情理交融点;“4”是四种方法,亲情感化调解法、案例提示调解法、换位思考调解法、冷却择机调解法;“5”就是五心,要有信心、诚心、热心、耐心、公心。
在办理一起离婚案时,我发现女方性格内向,并没有哭闹,但离婚态度非常坚决。我多次与女方谈心,她坚持说“我俩性格不合,铁了心要离婚。”为了搞清双方的争议焦点,我找村委会主任了解情况,得知男方在家里是名副其实的“掌柜”,满脑子都是“男尊女卑”的陈旧思想,家里的经济也全部掌握在男方手里。
为此,我对症下药,连续进行了多次调解,讲解男女地位平等的法律规定和案例,并推荐男方看看电视剧《当家的女人》。一个礼拜后,男方当着我的面把家里的存折交给了女方,夫妻二人抱头痛哭。事后,我从村委会主任那里了解到,这两口子过得挺好,男方也改了自己的毛病,家里大事小事都会和女方商量。
记者:2016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启动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工作,请您结合审判工作实践,谈谈这项改革的重要性。
李锦文: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既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改善家事审判工作现状的迫切需求,更是回应社会关切、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司法需求的有效举措。
2000年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家庭领域纠纷不断增长,呈现出数量高发、矛盾突出、日益复杂、牵涉利益主体多元等特征。根据民政部门数据统计,自2003年起,离婚率连续13年递增,与此同时,人民法院的家事案件也持续上升,离婚案件占比较高。比如2007年,古县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中,婚姻家庭纠纷达45%左右。伴随着离婚数量的增长,未成年人教育抚养、妇女权益维护、老年人赡养等社会问题频发,家事审判遭遇前所未有的挑战。
2008年,古县法院设立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2010年增设民事审判第三庭,共同受理家事案件。然而,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相比,家事审判在审判理念、体制机制、司法能力、专业化程度等方面还不能完全适应。在这样的背景下,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对促进婚姻家庭和谐,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改革试点: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
记者:在2016年开展的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工作中,最高法院在全国确定了118家中基层法院作为试点,临汾中院就是试点法院之一。
巨燕亭:是的,在市委的领导和支持下,在省高院指导下,临汾中院设立家事审判庭,打造“1∶1∶1”专业审判团队,建立夫妻共同财产申报、家事调查、社会关护、案后回访、离婚证明等机制。2018年,最高法院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试行)》,随着改革的全面深化,临汾两级法院组建专业审判法庭或团队,选任热爱家事审判工作、善调解、懂心理的法官,聘任社会经验丰富的家事调解员,家事诉讼程序不断健全,家事案件审判质效明显提升。
经过8年改革实践,家事审判工作理念由传统的侧重保护身份利益和财产利益,向充分考虑家庭成员人格利益、安全利益和情感利益转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临汾中院家事审判庭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临汾中院被共青团中央确定为“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创建单位”,中院家事审判庭庭长陈丽芳荣获“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荣誉称号。
记者:家事审判是一门法理情相交融的裁判艺术,其间交织着法理、人文、伦理、道德、乡土风俗。因此,在家事纠纷处理中,多元解纷机制发挥了重要作用。
巨燕亭:2017年,最高法院牵头建立由15家单位共同参与的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联席会议制度,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格局初步形成。
临汾中院持续完善家事审判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走出去”指导、支持人民调解、律师调解、行业调解等解纷力量,“引进来”特邀调解等解纷资源参与案件调解,牵头与检察、公安等9家单位联合构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机制,与教育、团委、妇联等部门共同成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法院牵头、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各基层法院也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比如曲沃法院建立覆盖县、乡、村三级的调解网络,做到家事纠纷第一时间知道、第一时间研判、第一时间处置。在处理一起争夺孩子抚养权的纠纷时,一方当事人以死相逼,曲沃法院联动公安、村委、妇联等单位,及时、妥善地化解了纠纷。
张英迪:乡宁法院也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我们强化与公安、检察、妇联、团委、教育、民政等部门协作配合,与县妇联共同挂牌成立“婚姻调解中心”,构建起了化解婚姻家庭纠纷、保护未成年人权益联动机制。同时,将调解工作贯穿于诉前及诉中送达、庭审、判后回访等全过程,运用一切可利用的资源,如社区网格员、村委干部、人民调解员以及当事人的亲朋好友等社会力量,合力进行调处。
记者:这次改革的目标之一,就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临汾中院如何在家事审判中发挥司法裁判的示范引导作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地生根的。
巨燕亭:我们将山西底蕴厚重的历史文化与现代司法理念相结合,向家事审判注入崇德尚义、尊老爱幼、夫妇和顺、邻里敦睦等传统文化内核,通过化解家事纠纷,传承中华美德,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临汾中院依托帝尧文化传承,探索形成的“和”“信”“平”“仁”家事审判理念,受到最高法院、全国妇联的充分肯定,被市妇联确定为“家庭家风家教宣传教育基地”。
临汾中院坚持办案就是治理,针对近年来涉彩礼纠纷增多的现象,统一裁判标准,指导两级法院司法实践。中院的家事法官们深入霍州、洪洞、襄汾等地,来到田间地头、百姓炕头,通过通俗易懂的宣讲,推进移风易俗。
同时,我们在判决书、调解书中写下法官寄语,在释法说理中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老百姓朴素的伦理道德和情感认知,力求法理、事理、情理“三理”并茂。在审理一起继承纠纷上诉案时,我在判决书中阐释了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的传统,客观分析法理事理,用心讲述道理情理,几方当事人都服判息诉,回访时得知,这一大家子早已尽释前嫌,老母亲也得以享受天伦之乐。
记者:家事审判是法院融入和推动社会治理的重要领域,您来介绍一下法院深度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实践吧。
张英迪:我们在审理一起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发现了学校在管理方面的不足,于是向教科局、学校发送司法建议,建议严格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完善日常管理,通过开展法治讲座、学法活动日等形式,推动学生们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同时,考虑到该校农村学生居多,一些孩子系隔代监护、留守儿童,建议学校关注学生心理教育,配齐配强心理健康老师,开设心理辅导课程,引导学生们树立积极向上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对于民政部门在办理婚姻登记过程中在法定婚龄核实方面存在的失误,派出所户籍登记与自然人出生医学证明出生时间不符等问题,我们发出司法建议,建议相关单位规范工作流程,及时核实整改。司法建议发出后,跟踪回访、协助整改,确保建议落到实处。
从“心”出发:家事审判蹚出新路子
记者:家事纠纷糅合法理情等多重因素,我们了解到临汾法院在家事审判中引入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您来介绍一下吧。
巨燕亭:2021年,临汾中院推行家事案件心理疏导、家庭教育全覆盖改革,心理咨询师参与家事纠纷化解,对当事人安全风险、人格发展、智力状况、家庭关系等进行评估和疏导。如今,100名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指导师作为特邀调解员参与家事案件审理、调解。我也自学心理学,考取了家庭教育指导师资格。
实践中,我们因案施策,安排专业心理咨询师和家庭教育、心理辅导社会力量参与,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情感测评、案件调解、案后回访,帮助妇女、老年人、未成年人等修复受损心理、重构健康心态,促进问题家庭及其成员之间关系的修复弥合,将“法结”与“心结”一起解。
比如,在审理一起离婚上诉案时,心理咨询师、婚姻家庭指导师对当事人通过绘画投射分析后作出测评报告,指出“男方原生家庭父亲较粗暴,在自己内心压抑而有情绪时,因无法控制而粗暴表达。男方的粗暴给女方造成威胁,引发内心安全创伤,女方出于自我保护而选择远离。”经过家庭教育、心理干预后,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得以舒缓,对法官更加信任和认可,法官对当事人的心理把握更为准确,从而圆满化解了纠纷。
记者:最高法院张军院长强调,“要把老百姓的难事当自己的家事来办,以‘如我在诉’的要求做好司法审判工作”。您刚刚介绍的心理疏导工作法,其实也是对“如我在诉”的践行。
巨燕亭:是的。我觉得,家事法官不是家庭纠纷的“看客”,而是“剧中人”。通过“剧中人”的身份来理解当事人的酸甜苦辣,这样办出的案件才能解民忧、纾民怨、暖民心,这也是我对“如我在诉”的理解和践行。
家事审判重在疗愈,不但疗愈当事人,而且疗愈他们的家人。通过审判实践,我们探索出了“疗愈型司法”,在审理、调解时,从了解双方当事人的家庭结构、成长经历、经济状况等着手,科学诊断,精准治疗,通过“劝、批、谈、教”和当事人建立起信任,使家事审判从单纯的审判向情感修复、亲情弥合转变,向服务、教育、引导功能延伸。
在一起抚养权纠纷案中,我们与律师、家庭教育指导师共同调解,耐心疏导,唤醒了父母对儿女的爱,促使双方达成“轮流抚养+共同抚养”的协议,兄妹二人又可以在一起生活了。这些年,我办理的“患难夫妻不了情”“一张特殊的全家福”“瘫痪丈夫遭离婚”“团圆饭的背后”“抚恤金之争”“母子的烦心事”等案件陆续在中央电视台播出,具有特色的家事审判经验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好评。
记者:这项心理疏导、家庭教育全覆盖改革确实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乡宁法院进行了哪些探索和创新?
张英迪:乡宁法院配置家事调解室、心理辅导室,围绕“家和万事兴”主题创新设计、优化布置,摆放绿植花卉、设置心愿树等,通过沙盘、心理格板、意象火柴、OH卡牌等工具,为家事纠纷当事人疏导不良情绪,平复心灵创伤,弥合情感裂痕,体现专业化、人性化的审判理念。
多年来,我自学心理学,先后考取了国家心理咨询师、沙盘游戏咨询师、家庭教育指导师证书,团队中1名助理也取得了心理咨询师资格。我认为,在家事案件审理、调解过程中引入心理学、社会学等,走进当事人内心,让他们对法官产生信任,这样才能更好更快地化解纠纷。
我们将心理疏导机制融入家事审判,推行耐心倾听、引导呈现、自我觉察、相互认同、协商解决“调解五步法”,实现从单纯的案件审判向自我探索、互相接纳、情感回归、个人成长转变。2022年以来,乡宁法院审理离婚、抚养、赡养等家事纠纷1054件,调解、撤诉率保持在82.8%以上。
张英迪法官通过摆放心理格板
了解离婚夫妻的婚姻家庭现状
张英迪:在审理一起离婚案时,我们通过调查发现夫妻二人的感情一直很好,只是近年丈夫外出工作,逐渐对妻子产生了怀疑,经常查看妻子的微信、抖音记录,二人矛盾升级,妻子提起离婚诉讼。考虑到双方有深厚的感情基础,我们决定进行庭前调解。
调解时,借助“心理格板”来呈现双方之间现状,通过二人和孩子摆放木偶人的颜色、形状、顺序、位置、朝向等,引导双方进一步认识到自己在对方和孩子心目中的位置、自身对婚姻的认知和态度,以及目前家庭的格局和矛盾点。通过两个多小时的解读、调解,双方渐渐释怀,夫妻二人和好后带着孩子离开了法庭。
我们还积极延伸职能,与学校、家庭及其他相关部门共同发力,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我兼任某中学法治副校长,去年秋季开学进行法治教育时了解到,有个孩子日常我行我素、叛逆,经常旷课,还有一个孩子因为父母离婚,性格孤僻,开始厌学。通过对孩子家庭以及成长环境的进一步了解,我发现了问题症结,于是和心理老师多次对两个孩子进行心理干预、心理辅导,与其家长、老师积极沟通。这一年来,我多次跟踪回访,了解到孩子们的变化都很大,现在性格开朗,学习成绩也提升了许多。
我们就是这样,通过法理情交融的一次次实践,守护家庭和睦、家庭幸福、家庭文明,不断探索家事审判的最优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