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观平安拉萨,民警在你手边——
高速公路车速快、流量大
行人和非机动车一旦进入
不仅扰乱道路交通秩序
还将自己、他人置于危险之中
12月16日,拉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拉林高速大队巡逻民警在雅叶高速拉林段林芝往拉萨方向的高速公路上执行巡逻任务时,在1852KM附近路段,发现一辆载人电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立刻引起了巡逻民警的高度重视。
“你的行为不仅是对自己生命安全的不负责,也是对他人生命安全的不负责任。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民警立即劝导并护送其驶离高速,车辆停靠至安全区域后,民警结合以往发生的真实案例,对电动车车主进行了批评教育,讲解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中车辆在高速公路行驶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您所骑行的车辆时速低于70公里每小时,因此不适合在高速路上行驶。作为道路交通的参与者,每个人都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的安全与秩序。”在现场,民警再三叮嘱道。
“我真的没意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只图一时方便就上了高速。现在我感到非常后悔,以后一定会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再犯这样的错误。”电动车车主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承诺今后将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争做文明交通安全者。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六十七条 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行人、非机动车上高速有多危险?
一起来看下面这组动图
↓↓↓
非机动车、行人上高速的危害
1.危害个人生命安全
行人、非机动车的速度较慢、形态较小,而高速公路上机动车速度较快,驾驶员对行人、非机动车、动物这类相对较小、相对静止的事物不容易注意到,极易发生碰撞,而行人、非动车缺乏足够防护,容易受到较大伤害。
2.危害高速公路行车安全
一些机动车驾驶员发现行人、非机动车后,为了避让,在车速较快的情况下,很容易发生车辆失控、侧翻等事故。而在晚上,因视线不良等原因,一些驾驶员看不到被撞的行人、非机动车,还会发生二次碾压。
拉萨交警提醒
严格遵守高速公路出行规定
树立交通安全意识
平安出行
共同守护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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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鲍卉
责编(一审):扎西曲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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