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教育局关于对11起违法违规校外培训行为行政处罚的通报

民生   2024-10-26 01:07   甘肃  

2024年以来,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持续加强校外培训治理,深入推进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严厉查处各类隐形变异违法违规学科类校外培训行为,巩固提升“双减”工作成效。现将治理过程中发现的违规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案例一:

安定区苏某某,身份证号码:622421**********77,以个人名义在安定区碧桂园10号楼一单元违规组织开展线下学科培训。4月22日,根据群众举报,反映安定区碧桂园10号楼一单元有人违规组织开展线下学科类培训,区教育局立即对该线索反映情况进行了实地核查。现场发现苏某某违规组织13名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根据现场核查事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对该举办者处以行政警告,作出责令停止举办、退还所收费用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安定区连某某,身份证号码:622421**********25,以个人名义在安定区春天家园12号楼B单元违规组织开展线下学科培训。8月6日,根据群众举报,反映安定区春天家园12号楼B单元有人违规组织开展线下学科类培训,区教育局立即对该线索反映情况进行了实地核查。现场发现连某某违规组织8名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根据现场核查事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对该举办者处以行政警告,作出责令停止举办、退还所收费用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通渭县董某某,身份证号码:622424**********26,以个人名义在通渭县畜牧局家属楼违规组织开展线下学科培训。7月24日,根据群众举报,反映通渭县畜牧局家属楼有人违规组织开展线下学科类培训,县教育局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立即对该线索反映情况进行了实地核查。现场发现董某某违规组织20名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根据现场核查事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对该举办者处以行政警告,作出责令停止举办、退还所收费用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陇西县希格玛教育西街分校,违法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招生。7月15日,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县消防救援大队在开展校外培训治理时发现一处民房悬挂陇西县希格玛教育西街分校门头,并违法违规进行学科类培训宣传。根据现场检查事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对该举办者处以行政警告,作出责令其撤销门头,停止招生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

临洮县常乐小饭桌,营业执照:92621124MA71D47P1G。违法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7月28日,临洮县教育局联合相关部门在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中,发现常乐小饭桌违法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根据现场核查事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责令该机构立即停止违法违规培训行为,对该机构负责人作出行政警告,退还所收费用的行政处罚,对其超范围经营行为移交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案例六:

临洮县新思维小饭桌,营业执照:92621124MA721B832W。违法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7月25日,临洮县教育局联合相关部门在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中,发现新思维小饭桌店违法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根据现场核查事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责令该机构立即停止违法违规培训行为,对该机构负责人作出行政警告,退还所收费用的行政处罚,对其超范围经营行为移交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案例七:

渭源县优托校外培训中心,违法违规开展中小学生艺术类培训及学科类培训。7月17日,渭源县教育局在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西美国际B1区10号楼二楼商铺优托校外培训中心超范围经营,违法违规开展中小学生艺术类培训及学科类培训。根据现场检查事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责令该机构立即停止违法违规培训行为,对该机构负责人作出行政警告,退还所收费用的行政处罚,对其超范围经营行为移交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案例八:

渭源县鲤想校外托管中心,违法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7月28日,根据群众举报,反映鲤想校外托管中心存在学科类培训行为。县教育局立即前往该托管中心进行实地核查,发现该机构超范围经营,面向中小学生违法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根据现场核查事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责令该机构立即停止违法违规培训行为,对该机构负责人作出行政警告,退还所收费用的行政处罚,对其超范围经营行为移交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案例九:

漳县李某某,身份证号622428**********11,以个人名义在漳县武阳镇城角违规组织开展线下学科培训。7月25日,漳县教育局在开展校外培训治理工作中发现李某某违规组织43名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根据现场检查事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对该举办者处以行政警告,作出责令停止举办、退还所收费用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

漳县蔡某某,身份证号621125**********24,违规组织开展非学科类培训。5月18日,漳县教育局联合县市场监管等部门在对违规培训多发的商务楼宇、居民小区等重点场所进行排查中,发现贵清润苑广场南侧一楼漳县祯堂书法工作室蔡某某违规组织开展非学科类培训。根据现场检查事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对该举办者处以行政警告,作出责令停止举办、退还所收费用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一:

岷县搏众托管中心违法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7月17日,岷县教育局联合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相关部门在开展校外培训专项排查治理过程中,发现岷县搏众托管中心在没有教育主管部门许可的情况下,以小饭桌托管班名义违法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根据现场检查事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责令该机构立即停止违法违规培训行为,对该机构负责人作出行政警告,退还所收费用的行政处罚,对其超范围经营行为移交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定西市教育局
2024年10月24日
来源:定西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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