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19)甘1102执80号
定西市安定区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曹聚彦与被执行人程永红、程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程永红、程雄未按执行通知书履行义务,为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程永红、程雄的财产,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程永红,男,1971年8月19日生,汉族,农民,住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巉口镇石家岔村郭家窝社22号,公民身份证号码622421197108190612。
被执行人:程雄,男,1996年3月23日生,汉族,农民,住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巉口镇石家岔村郭家窝社22号,公民身份证号码622421199603230617。
未履行标的:70522.39元。
悬赏期限:2024年10月30日至2025年10月29日。
悬赏条件: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程永红、程雄下落并由本院实际控制,或提供程永红、程雄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线索),使得申请执行人债权得以实现的,申请执行人自愿按照执行到位标的额的10%支付悬赏金。本院对提供线索人员的相关信息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严格保密。
注意事项: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举报电话:0932-5984569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日
来源:安定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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