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司法权威,捍卫法律尊严,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现对贾康等10名拒不按财产报告令申报财产、拒不按执行通知书履行义务,且长期躲避执行、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发出预拘留公告,再次敦促贾康等10名被执行人于2024年11月9日之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本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六项、第二百五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之规定实施司法拘留。对构成犯罪的,将追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刑事责任。
定西市安定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被执行人:贾康
被执行人:贾康,男,1982年3月28日生,汉族,农民,住定西市安定区小北巷27号,未履行(2023)甘1102执2266号案款40000元、案件受理费1202元、执行费500元。
被执行人:骆彦东
被执行人:骆彦东,男,1989年6月25日生,汉族,农民,住定西市安定区巉口镇巉口村红崖社9号,未履行(2022)甘1102执2065号案款202842.61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2171元、执行费2943元。
被执行人:陈江雷
被执行人:陈江雷,男,1991年10月22日生,汉族,农民,住定西市安定区称钩驿镇梁家坪村上街社6号,未履行(2022)甘1102执3254号案款34600元、执行费419元。
被执行人:甘肃创新艺佳商贸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甘肃创新艺佳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刚,男,1993年5月8日生,汉族,居民,住定西市安定区镇龙路50号,未履行(2024)甘1102执672号案款40000元、执行费800元。
被执行人:周雅宁
被执行人:周雅宁,男,1978年4月11日生,农民,住定西市安定区内官营镇锦屏路北城巷39号,未履行(2021)甘1102执238号案款110000元,案件受理费6176元、执行费4343元。
被执行人:文爱玲
被执行人:文爱玲,女,1975年10月1日生,汉族,居民,住定西市安定区焦家坡新村3号,未履行(2015)安执字第170号案款55000元、案件受理费738元、执行费890元。
被执行人:李海胜
被执行人:李海胜,男,汉族,1989年8月19日生,农民,住定西市安定区公园路28号,未履行(2023)甘1102执2897号案款26057.56元、案件受理费373元、执行费321元。
被执行人:卢奉希
被执行人:卢奉希,男,1987年9月20日生,汉族,农民,住定西市安定区李家堡镇锦鸡村黄家湾社21号,未履行(2019)甘1102执2887号案款40000元、案件受理费1610元、公告费560元、执行费650元。
被执行人:李振东
被执行人:李振东,男,1979年8月16日生,汉族,农民,住定西市安定区石泉乡石泉村石泉社54号。未履行(2022)甘1102执75号案款22026元。
被执行人:吕海军
被执行人:吕海军,男,1981年6月22日生,汉族,农民,住定西市安定区凤翔镇中岔村黄家庄社19号,未履行(2023)甘1102执恢225号案款 38000元、案件受理费964元、执行费800元。
来源:安定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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