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治安打击整治行动,11月15日,盈江县公安局弄璋派出所依法处罚两起娱乐场所以营利为目的的有偿陪侍违法违规行为。
9月19日,弄璋派出所对辖区娱乐场所进行突击检查时发现,辖区某娱乐场所存在有偿陪侍服务,随即将涉事人员带回公安机关调查。经调查,该足疗店与歌舞厅为招揽顾客、提高营业额,联系年轻女性到场所内为顾客提供有偿陪侍服务,两家娱乐场所负责人对其为有偿陪侍提供场所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盈江县公安局依法对两家娱乐场所分别作出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责令停业整顿4个月的处罚。向娱乐场所“亮剑”,对有偿陪侍零容忍!弄璋派出所将始终紧盯重点领域,加强社会治安管控,持续加大对辖区娱乐服务场所管理力度,对各类涉黄、涉赌、涉毒及营利性陪侍等问题保持严打高压,一经发现,一律从严从快依法查处。
法律小贴士
有偿陪侍是我国法律明确禁止的行为,按照我国《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
对于存在有偿陪侍服务的企业,公安机关将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对企业进行停业整顿,重则吊销营业执照并处罚款。
除此之外,如娱乐场所组织未成年人(18岁以下)进行有偿陪侍服务,会涉嫌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下列行为提供条件:(一)贩卖、提供毒品,或者组织、强迫、教唆、引诱、欺骗、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二)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嫖娼;(三)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四)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五)赌博;(六)从事邪教、迷信活动(七)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娱乐场所的从业人员不得吸食、注射毒品,不得卖淫、嫖娼;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上述行为提供条件。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娱乐场所实施本条例第十四条禁止行为的,由县级公安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至6个月;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文:韦维、杨开朗;图/视频:杨开朗
编辑:韦维 审核:黄涛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