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推进“清廉云南”建设的行动方案》,对清廉云南建设行动内容概括为: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深化标本兼治、系统治理,一体谋划推进“三不腐”等三大类别十大行动,旨在不断推进全面建设、迭代升级,营造山清水秀政治生态和良好发展环境,奋力开创新时代云南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本文结合省委明确的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2024年工作要点,梳理了第一大类别中的三个行动、第二大类别中的三个行动、第三大类别中的四个行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具体内容。
第一部分:清廉云南建设“十大行动”是什么?
一、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政治监督“护航行动”
围绕“两个维护”增强监督刚性,聚焦政治忠诚,及时发现、着力解决“七个有之”问题。
围绕“国之大者”强化监督实效,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助力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等重点工作开展政治监督。
重点突出高质量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统计造假专项治理,加强金融监管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重点任务开展监督检查。
“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引领行动”
党工委“一把手”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并进行点评。
党工委班子成员听取所分管部门“一把手”汇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
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开展调研谈话;选取不少于3个部门与主要负责人开展调研谈话。
纪检监察工委书记与领导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提醒。
党工委会专题听取纪检监察监督工作情况汇报。
认真贯彻《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结合实际,分类制定学习清单,各部门“一把手”带头抓好学习贯彻。
开展“一把手”沉浸式警示教育。
纪检监察工委定期听取机关纪委和磨憨镇纪委监督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基层监督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困难,督促各部门和磨憨镇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力领导和支持基层纪检监察工作。
干部担当作为“激励行动”
严格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鲜明用人导向。不断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充分发挥考核对干部的激励鞭策作用。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着力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具体开展以下重点任务:
深化一线考察识别干部。
提升干部担当作为能力本领。
进一步推动干部能上能下。
完善关心关爱保障体系。
积极稳妥容错纠错。
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开展澄清正名。
二、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
以“小”见严纠“四风”“固堤行动”
结合干部队伍能力作风提升年活动,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聚焦基层党建和政务服务、项目建设、营商环境、乡村振兴、安全生产和防汛救灾等重点领域开展集中纠治。
聚焦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以下看上、上下联动纠治形式主义。
开展违规吃喝专项整治。严查“吃公函”、“吃食堂”、“吃老板”、“吃下级”等问题;
开展享乐奢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一案三查”深挖酒驾醉驾背后的不正之风,纠治“私车公修”、“私油公供”、“快递送礼”、以及培训考察、党建活动等名义公款旅游等问题。
“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惠民行动”
巩固提升养老领域突出问题、“打伞破网”常态化机制化、群众信访办理提速提效整治成效,聚焦村集体“三资”监管和乡村振兴领域重点项目、重大资金、重要环节等重点工作,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具体开展以下重点任务:
开展教育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
开展殡葬领域专项整治。
开展房地产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专项整治。
开展政府和国企项目“两拖欠”专项整治。
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助资金“一卡通”专项整治。
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
围绕落实《昆明市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2—2024年)》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各项工作任务,紧盯企业和群众反映突出的“中梗阻”问题、久拖不决的堵点痛点和破坏营商环境的问题,聚焦政策落实不到位、吃拿卡要、以权谋私、政商关系“不亲”和“不清”等问题,加强监管、监督和查处,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具体开展以下重点任务:
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优化守信践诺的政务环境
打造要素齐全的投资环境
优化“以经营主体满意度为主”的一流营商环境
三、深化标本兼治、系统治理,一体谋划推进“三不腐”
正风肃纪反腐“雷霆行动”
深化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坚持个案查处与系统整治相结合。
纵深推进铲除“围猎”这一政治生态污染源。
以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为重点,精准定性量纪执法。
落实“全周期管理”要求,系统性、模块化、盾构式推动解决突出问题。
加强基层办案力量保障。
深化反腐败国际合作。
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
抓好虚假编制预算骗取、套取财政资金,迟拨、滞留、占用财政资金、滥用职权违规拆借财政资金、“多头申报”套取挪用财政资金、“多头投资”项目“搭车混用”财政资金、政府采购“同流合污”贪污侵占财政资金等问题整治。
进一步聚焦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财经纪律执行、财务会计行为三项重点任务,紧盯关键少数、关键业务、关键环节强化监管,织密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相互制衡、相互制约的制度“笼子”,不断完善财政资金权力制约和监督制度体系。
重大项目审批监管“阳光行动”
围绕违反决策程序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行政审批监管职能失守、项目招投标审核不严、履行项目合同弄虚作假等整治重点,突出规范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行为、加强用地审批全流程监管、严格使用林地审批管理、强化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规范项目开工管理等重点工作任务,切实提升项目审批效率和质量,有效
防范腐败问题发生。
新时代廉洁文化“强基行动”
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部署要求,把廉洁文化建设融入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统筹廉洁文化阵地建设,加强反腐败斗争形势教育、道德教育、纪法教育,涵养新时代好家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第二部分:清廉云南建设“十大行动”如何实施?
“十大行动”是深入贯彻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关于深化拓展清廉云南建设的部署要求,以“小切口”推动“大变革”,以“小单元”构建“大格局”,推动专项行动往深里走、向实里做的十项举措。
目前,合作区正按照省委、市委关于2024年度实施清廉云南建设“十大行动”的安排部署,以及合作区党工委关于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磨憨实践工作要求,制定清廉云南建设“十大行动”的重点任务分解,建立组织领导体系,责任分工到具体部门,构建党工委牵头主抓、纪检监察工委监督推动、部门具体落实、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推动“十大行动”见行见效。
编辑:韦维 审核:黄涛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