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11月起怒江州全面进入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火期

文摘   2024-11-08 19:40   云南  

怒江州全面进入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火期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林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2024年11月1日——2025年6月15日为我州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火期,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草原火灾,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特发布如下通告:


一是严格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强化属地责任,严格执行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结合落实林长制压实第一责任人森林草原火灾防控责任,建立健全县(市)乡镇(街道)防灭火责任落实机制。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承担各自责任。


二是严格管控火源。立足预防在先,紧盯火源管控和人民防线,针对全州农事用火多发频发、祭祀用火屡禁不止、野外火源点多面广、管控难度较大、境外火威胁等情况,继续开展州、县(市)、乡镇(街道)挂钩联系制度,加大城镇面山、各类自然保护地等重点区域的督查巡查力度,强化阔时、元旦、春节、“两会”、清明、五一等重点时段巡护,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采取非常规手段开展火源管理,坚决将火源堵在山下林外。


三是强化宣传教育。各级要结合实际,制定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火期宣传方案,提前谋划好12月防火宣传月活动,持续通过电视台、广播电台、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媒介渠道,抓好宣传,营造浓厚森林草原防灭火文化氛围。持续推广使用森林草原“防火码”APP,强化对进山入林人员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强化警示教育,通过媒体及时曝光农事违规用火行为,形成强大震慑作用。


四是严格应急响应。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严格执行卫星热点“2小时反馈”和“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归口上报”的信息报送制度,确保火情、火警信息畅通。


各县(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广大居民群众应增强森林草原防火安全意识,自觉遵守并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积极举报违法违规用火行为。



森林草原火警电话:12119


怒江州森林草原防灭火值班电话:0886-3036899


泸水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值班电话:0886-3636147


福贡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值班电话:0886-3411147


贡山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值班电话:0886-3511500


兰坪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值班电话:0886-3211321


怒江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森林火灾是怎样引起的?

又该如何防范、逃生?

人为引发森林火灾有何法律后果?


转 自:怒江传媒

编   辑:郝春芳

责   编:和晓祥

监   审:和佑宝

总监审:杨春贵

投稿邮箱:294920437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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