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
预扣押公告(第七期)
为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规避执行行为,营造诚信社会环境,切实推进解决执行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理念的意见》精神,对被执行人彭爱珠、曾玲兰等10人发出预扣押车辆公告,本院正告相关被执行人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自动履行法律义务或将名下车辆主动交付本院依法处置。逾期,本院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交警及高速交警部门予以协助扣押;构成犯罪的,将以涉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刑事侦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也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向丰泽法院执行局提供线索,本院对举报人信息将予以严格保密。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95一28660205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
2024年11月7日
2024年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
预扣押公告(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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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
建设诚信社会
来源:丰泽法院
编辑:陈 懿
一审:王志超
二审:庄伟莉
三审:周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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