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丰泽交警获悉,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机动车行车秩序,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结合道路实际情况,将于2024年11月25日起对丰泽区城东街城东中学路段启用电子警察设备,对汽车类机动车在道路上违反规定停放、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拍摄取证。
丰泽区城东街城东中学路段▲
丰泽交警提醒,根据以上电子警察监控的记录,在上述路段有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交警部门将根据电子监控记录的信息对相关违法行为予以处罚。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丰泽交警大队
编辑:方丽群
一审:王志超
二审:庄伟莉
三审:周美珠
喜欢这篇文章就点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