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包保督导频次
第一类
每年2次以上。对特殊食品生产者以及食品风险等级评定为C级、D级的食品生产者,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以及食品风险等级评定为D级的食品经营者,开展现场督导每年不少于2次。
第二类
每年1次以上。对获得许可的其他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现场督导每年不少于1次。
第三类
每2年1次全覆盖。对未获得许可的其他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可采取现场查验、召开会议、视频连线、分片包保等方式开展督导,每2年实现1次全覆盖。
二、督导任务清单
为提升包保督导针对性,简化包保督导内容,在原来州、县、乡、村4张任务清单的基础上,结合包保主体生产经营业态、层级分布、规模大小等实际,从包保主体分类的角度制定《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销售单位》《学校食堂大宗食材供应单位》《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学校食堂和其他集中用餐单位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餐饮服务单位》《小餐饮店》《食品摊贩》10张任务清单,各包保干部根据包保主体类别,对号入座,采用相应的督导任务清单开展督导。
三、如何开展包保督导
①第一步看现场
一看资质,企业是否持有并公示营业执照、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登记备案卡,证照是否在有效期内。二看制度,企业是否建立并公示“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是否明确食品安全总监职责、食品安全员守则,是否制定进货查验、索证索票、食品留样、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制度。三看环境,企业生产经营场所是否卫生整洁,清洗消毒、冷冻冷藏等设备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②第二步查资料
一查票证,查看食材采购时是否索取购货票据、检测报告、检验检疫合格证证明等。二查记录,查看是否有“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记录,是否自查并保存记录,是否有出厂检验记录,是否有食品从业人员培训记录等。
③第三步问人员
对照企业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的职责,现场提问是否知道职责,如何履行职责。
④第四步双反馈
包保干部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包保主体,督促包保主体及时整改。对督导任务清单中带“★”号的检查事项,发现问题的及时反馈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发现重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须做好记录并及时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通报。
来源:大理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编辑:周诗洋
责任编辑:杨继稳
审核:茶灵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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